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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贴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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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下班,她也往出走,她记得布莱特的办公室在她隔壁,于是走了过去,却没见着人。遇到一个送文件的小妹,小妹脸上还带着红晕,好像是被人调、戏了一样。
秋依弦连忙叫住了她:“副总裁呢?”
小姑娘却好像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见到公司的老大,不免有点紧张:“啊,总裁好!额,副总裁他,在下面!十楼。”
秋依弦点点头,也没有跟她多说些什么,转身走到楼下。大老远,就听见了他带着懒散尾音的美式英语————
“哦,是啊,加拿大的冬天,总体来说是没有美国冷啦。我小时候住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冬天都快冻成了冰块呢!”
接着,一个女音夸张的扬了起来,好像异常的惊喜:“天,布莱特,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想跟着你去看一看……。”
“真的LILY,圣劳伦斯河有全世界最美味的鲟鱼和鲱鱼,味道棒极了!你要是去了,我一定会带你去……”
“咳咳。”布莱特的话被一声咳嗽所打断,他回头,看到秋依弦正平和的站在门口,看着他和徐莉莉谈笑。在他们周围,一圈女生冒着星星眼,看着样貌英俊说话眉飞色舞的男人。显然,布莱特的皮相,是成功的蛊惑了一片无知少女。
“嘿,亲爱的秋,你来了。”布莱特立即丢下一群花痴女人,迈着大步向她走来。张开双臂抱着她,用一个标准的法国贴面礼,亲密的在她左右脸颊蹭了蹭。
——其实,这种贴面礼只是对于好友之间的。如果这两个人真的是恋人,那会采取更亲密的打招呼方式——直接接吻。
不过,对于民风相对来说比较保守的华夏国来说,布莱特这样的举动已经是够亲密的了。顿时一群女人揉碎了心肠——英俊帅气的副总裁已经和秋总裁订婚了!
嗷~~~~~
一片哀鸿。
“下班了,你……。”
“啊,那你先回去休息吧!”布莱特笑嘻嘻的说。他在这里,倒是比在加拿大有更高的形象。毕竟在加拿大,他不过是一个太子党,而且是太子党里最不受人待见的一位。
可是在华夏国,他可是名副其实的副总裁,显赫一方的人物。虽然他只是“副”总裁,但是有什么关系?秋依弦是他未婚妻,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坐上的总裁位置!
而且,出于华夏国一贯的“崇洋媚外”情绪。觉得金发碧眼、英俊帅气的布莱特,简直是童话里王子般的人物。而且他嘴又甜,又非常会讨女孩子欢心,虽然张口闭口说的都是英语。不过软件国际是外资企业,自然一大半的人都是会英语的。就算听不太懂也没关系,看看他灿烂的像是阳光般的微笑也是好的。
秋依弦有点无语,谁说他只喜欢大xiong大PP的美女?不过,出于“好心”她还是小声提醒了他一句:“小心,这里不是加拿大。这些女孩子你玩不起的。”
她用的是法语,而且声音很小。布莱特只是笑:“秋,你吃醋了?”
秋依弦白了他一眼,意思是“怎么可能”!然后,她转身离开,声音轻轻的丢下:“反正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她倒是一个人依依然先去。
到了楼下,小吴等候在这里。秋依弦报了地名,一路去到巴黎春天。
这里的房子是一室一厅,精装修,房主热情的给她介绍着。通风、采光都不错,房屋的结构也还行。于是很快她拍板,订了下来。
“请帮我收拾一下,我想明天晚上搬过来。”
秋依弦不怎么喜欢住在酒店里。而且,就算她是总裁,年薪也很高,可是那种五星级的大酒店,她还是住不起。
说实话,什么总裁不总裁,一样是帮人家打工的。就算她年薪百万,也抵不过人家一根手指头。
房主自然答应。走了以后,秋依弦看看时间不早,也差不多是她要吃饭的时间,于是说:“找个地方吃东西?肚子有点饿了。”
“好啊,秋总说是哪儿吧。”小吴自然高兴。
“新街附近的鲜味小厨。”说出这个名字,秋依弦忽然一愣。这个饭馆,是离她当年住的地方比较近的一家。当时,秦亦书和她,偶尔会在这里吃饭。
小吴显然不知道这个地方,秋依弦说:“那我来带路。”
小吴于是应承下来,这个时间是下班的点儿,路上不太好走。费了一番功夫才到这里,所幸这间餐馆,三年之后还在经营。
熟门熟路的从狭窄的楼梯走到二楼,这里的一切,和过去都没有一点改变。秋依弦本想坐在她原来最熟悉的位置上,恰好也没人。可是刚刚准备坐过去,就被服务员制止了。
“不好意思,这张座位有人了。”
于是两人在邻座落座,还没等服务员拿出菜单,沈澜晓就报了菜名:“水煮鱼,干煸豆角,酱烧龙茄。”
小吴看着她一阵惊讶,秋依弦这才反应过来,她笑笑说:“哦,这里啊,我毕业以后住在这附近,经常来所以……”
她往四周看了看,店内环境很一般,食客高朋满座,十分热闹。秦亦书的要求——环境可以凑合,但是饭菜做的一定要好吃。这个习惯,还是当年叶知秋带着他养成的。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坐在那个位置。别看这里稍稍有点乱,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
服务员很快的先端来两杯热水,小吴有点奇怪的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坐到那里去?”他指着秋依弦说的那处位子,显然,他是想要讨好这位新来的年轻总裁。
“哦,这里啊,是我们老板的‘专座’!”服务员笑,“他来之前,都会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把位子收拾好了。所以无论店里有多少人,那一处都必须是空的。”
“哟,你们这老板,还真有意思!”小吴不禁笑了笑。
那服务员笑笑说:“那当然。我们老板,是住在附近的人。他原来就是我们店里的老顾客,两年前这家店的原老板想回老家不干了。于是我们老板就把店盘了下来,包括厨师在内,全都是原来那一批人。”
“是吗?”小吴看了看四周,人声鼎沸的,只不过环境是差了一点:“你们这生意这么好,怎么不把店面装修一下呢?看着也舒服点。”
这一点小店员显然是不知道,她只是笑了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看着乱是乱了点,还是挺干净的。饭菜绝对放心,用的料都是好的!”
那倒是,这里的桌子椅子,都收拾的干干净净,菜价也几乎没有动过。也许是店里生意太好,怕装修影响生意吧,秋依弦想。
说着话,菜已经端上来。香气四溢,秋依弦夹了一口,放在嘴里尝着,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
小吴似乎也挺喜欢这里的口味,两筷子吃下去,异常满足。结账的时候,旁边那张空桌似乎开始收拾起来。小吴好奇的问了问:“那桌子?”
“我们老板下班了,要过来吃饭!”店员一面给她找零钱,一面回答。
秋依弦也不再多话,收了钱往外走。其实小吴还想看看那个传说中的老板是啥模样,不过自家上司在前面,他也不好留下来等着,只好跟着走了。
“我接下来还要去买一些日用品,明天搬家。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大商场吗?”
“哦,我知道。”小吴发动了车,秋依弦摇下车窗。夜幕下的上城,霓虹灯闪烁着异常耀眼的光芒。就在这时,一辆银灰色的奥迪,与她擦肩而过。
车子里坐着的,正是秦亦书!
他本来是开车过来吃饭的。三年了,他习惯把和秋依弦过去的点点滴滴全都串起来——住她过去住的房子,吃她过去喜欢的饭菜,穿她过去给他买的衣服。她的喜好就是他的喜好。今天也不例外,忙完了所有的事情,本来打算来这里吃一顿,接着回去休息的。没想到,刚刚停车,就看见旁边一辆黑色的林肯发动。接着车窗摇下来,那张意气风发的脸孔,不正是秋依弦吗?
明明这里是不能转向的,他还是拼着调转车头,追了上去!不管那个人是不是依弦,他都需要去证实!
他一路开快车,在甩掉好几部碍事的车辆以后,紧跟着前面的林肯。下一个路口,黄灯闪烁。黑色的林肯已经过线,当他想要闯关的时候——红灯了。
秦亦书咬咬牙,一踩油门冲了过去。刚刚准备跟上,侧面的车辆已经闯了过来,秦亦书无奈,只好被一道车流拦在路中,眼睁睁的看着前面的林肯越走越远————
对了,这个方向,这是往威凯大酒店的方向!
等再次绿灯的时候,秦亦书立即加大马力往威凯大酒店冲过去。到了这里,他再次冲到530房间的门口敲门。
里面没人。
此刻,秋依弦正在酒店附近的家乐福,买着明天搬进新屋以后,必备的用品呢!
秦亦书失望透顶,他无力的收回手。难道是最近太忙,所以才看错了?在这里,他看错了一次,今天在街头,又是眼花的缘故?
秋依弦离开以后,思念和愧疚,差点把他逼疯。他只有不断的工作,努力的工作,才能把这种强烈的感情忘掉————
毕竟,他过去虽然爱着叶知秋,可是不曾对她有过愧疚、自责,或是亏欠。可是对于秋依弦,他却是除了深深的爱之外,还有无法弥补的后悔、自责,以及满满的愧疚。
他欠了她太多,这些歉疚,和感情纠缠到一起,让他差一点忍受不住崩溃掉。这样的感情,让他甚至有点怕去接近她————
他不知道,真的见了面以后,应该面对一个怎样的秋依弦。
秦亦书不甘心,他再次去到前台。前台的妹妹换了一个,而且这人明显是个新手。面对秦亦书提供的名字“秋依弦”,她只是摇头。谁叫人家秋依弦登记的名字是护照上的。
秦亦书感到很失望。而且,虽然他打电话给连君知,希望他能给出一点有效的信息。可是由于昨天他才打电话,连君知先得在多伦多待上两天,才能去魁北克。
从威凯大酒店出来,秦亦书摇摇头,莫非真的是自己最近工作太多的缘故,所以出现了幻觉?
他扶着墙,只觉得脑袋都有点空了。
等到下班,她也往出走,她记得布莱特的办公室在她隔壁,于是走了过去,却没见着人。遇到一个送文件的小妹,小妹脸上还带着红晕,好像是被人调、戏了一样。
秋依弦连忙叫住了她:“副总裁呢?”
小姑娘却好像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见到公司的老大,不免有点紧张:“啊,总裁好!额,副总裁他,在下面!十楼。”
秋依弦点点头,也没有跟她多说些什么,转身走到楼下。大老远,就听见了他带着懒散尾音的美式英语————
“哦,是啊,加拿大的冬天,总体来说是没有美国冷啦。我小时候住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冬天都快冻成了冰块呢!”
接着,一个女音夸张的扬了起来,好像异常的惊喜:“天,布莱特,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想跟着你去看一看……。”
“真的LILY,圣劳伦斯河有全世界最美味的鲟鱼和鲱鱼,味道棒极了!你要是去了,我一定会带你去……”
“咳咳。”布莱特的话被一声咳嗽所打断,他回头,看到秋依弦正平和的站在门口,看着他和徐莉莉谈笑。在他们周围,一圈女生冒着星星眼,看着样貌英俊说话眉飞色舞的男人。显然,布莱特的皮相,是成功的蛊惑了一片无知少女。
“嘿,亲爱的秋,你来了。”布莱特立即丢下一群花痴女人,迈着大步向她走来。张开双臂抱着她,用一个标准的法国贴面礼,亲密的在她左右脸颊蹭了蹭。
——其实,这种贴面礼只是对于好友之间的。如果这两个人真的是恋人,那会采取更亲密的打招呼方式——直接接吻。
不过,对于民风相对来说比较保守的华夏国来说,布莱特这样的举动已经是够亲密的了。顿时一群女人揉碎了心肠——英俊帅气的副总裁已经和秋总裁订婚了!
嗷~~~~~
一片哀鸿。
“下班了,你……。”
“啊,那你先回去休息吧!”布莱特笑嘻嘻的说。他在这里,倒是比在加拿大有更高的形象。毕竟在加拿大,他不过是一个太子党,而且是太子党里最不受人待见的一位。
可是在华夏国,他可是名副其实的副总裁,显赫一方的人物。虽然他只是“副”总裁,但是有什么关系?秋依弦是他未婚妻,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坐上的总裁位置!
而且,出于华夏国一贯的“崇洋媚外”情绪。觉得金发碧眼、英俊帅气的布莱特,简直是童话里王子般的人物。而且他嘴又甜,又非常会讨女孩子欢心,虽然张口闭口说的都是英语。不过软件国际是外资企业,自然一大半的人都是会英语的。就算听不太懂也没关系,看看他灿烂的像是阳光般的微笑也是好的。
秋依弦有点无语,谁说他只喜欢大xiong大PP的美女?不过,出于“好心”她还是小声提醒了他一句:“小心,这里不是加拿大。这些女孩子你玩不起的。”
她用的是法语,而且声音很小。布莱特只是笑:“秋,你吃醋了?”
秋依弦白了他一眼,意思是“怎么可能”!然后,她转身离开,声音轻轻的丢下:“反正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她倒是一个人依依然先去。
到了楼下,小吴等候在这里。秋依弦报了地名,一路去到巴黎春天。
这里的房子是一室一厅,精装修,房主热情的给她介绍着。通风、采光都不错,房屋的结构也还行。于是很快她拍板,订了下来。
“请帮我收拾一下,我想明天晚上搬过来。”
秋依弦不怎么喜欢住在酒店里。而且,就算她是总裁,年薪也很高,可是那种五星级的大酒店,她还是住不起。
说实话,什么总裁不总裁,一样是帮人家打工的。就算她年薪百万,也抵不过人家一根手指头。
房主自然答应。走了以后,秋依弦看看时间不早,也差不多是她要吃饭的时间,于是说:“找个地方吃东西?肚子有点饿了。”
“好啊,秋总说是哪儿吧。”小吴自然高兴。
“新街附近的鲜味小厨。”说出这个名字,秋依弦忽然一愣。这个饭馆,是离她当年住的地方比较近的一家。当时,秦亦书和她,偶尔会在这里吃饭。
小吴显然不知道这个地方,秋依弦说:“那我来带路。”
小吴于是应承下来,这个时间是下班的点儿,路上不太好走。费了一番功夫才到这里,所幸这间餐馆,三年之后还在经营。
熟门熟路的从狭窄的楼梯走到二楼,这里的一切,和过去都没有一点改变。秋依弦本想坐在她原来最熟悉的位置上,恰好也没人。可是刚刚准备坐过去,就被服务员制止了。
“不好意思,这张座位有人了。”
于是两人在邻座落座,还没等服务员拿出菜单,沈澜晓就报了菜名:“水煮鱼,干煸豆角,酱烧龙茄。”
小吴看着她一阵惊讶,秋依弦这才反应过来,她笑笑说:“哦,这里啊,我毕业以后住在这附近,经常来所以……”
她往四周看了看,店内环境很一般,食客高朋满座,十分热闹。秦亦书的要求——环境可以凑合,但是饭菜做的一定要好吃。这个习惯,还是当年叶知秋带着他养成的。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坐在那个位置。别看这里稍稍有点乱,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
服务员很快的先端来两杯热水,小吴有点奇怪的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坐到那里去?”他指着秋依弦说的那处位子,显然,他是想要讨好这位新来的年轻总裁。
“哦,这里啊,是我们老板的‘专座’!”服务员笑,“他来之前,都会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把位子收拾好了。所以无论店里有多少人,那一处都必须是空的。”
“哟,你们这老板,还真有意思!”小吴不禁笑了笑。
那服务员笑笑说:“那当然。我们老板,是住在附近的人。他原来就是我们店里的老顾客,两年前这家店的原老板想回老家不干了。于是我们老板就把店盘了下来,包括厨师在内,全都是原来那一批人。”
“是吗?”小吴看了看四周,人声鼎沸的,只不过环境是差了一点:“你们这生意这么好,怎么不把店面装修一下呢?看着也舒服点。”
这一点小店员显然是不知道,她只是笑了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看着乱是乱了点,还是挺干净的。饭菜绝对放心,用的料都是好的!”
那倒是,这里的桌子椅子,都收拾的干干净净,菜价也几乎没有动过。也许是店里生意太好,怕装修影响生意吧,秋依弦想。
说着话,菜已经端上来。香气四溢,秋依弦夹了一口,放在嘴里尝着,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
小吴似乎也挺喜欢这里的口味,两筷子吃下去,异常满足。结账的时候,旁边那张空桌似乎开始收拾起来。小吴好奇的问了问:“那桌子?”
“我们老板下班了,要过来吃饭!”店员一面给她找零钱,一面回答。
秋依弦也不再多话,收了钱往外走。其实小吴还想看看那个传说中的老板是啥模样,不过自家上司在前面,他也不好留下来等着,只好跟着走了。
“我接下来还要去买一些日用品,明天搬家。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大商场吗?”
“哦,我知道。”小吴发动了车,秋依弦摇下车窗。夜幕下的上城,霓虹灯闪烁着异常耀眼的光芒。就在这时,一辆银灰色的奥迪,与她擦肩而过。
车子里坐着的,正是秦亦书!
他本来是开车过来吃饭的。三年了,他习惯把和秋依弦过去的点点滴滴全都串起来——住她过去住的房子,吃她过去喜欢的饭菜,穿她过去给他买的衣服。她的喜好就是他的喜好。今天也不例外,忙完了所有的事情,本来打算来这里吃一顿,接着回去休息的。没想到,刚刚停车,就看见旁边一辆黑色的林肯发动。接着车窗摇下来,那张意气风发的脸孔,不正是秋依弦吗?
明明这里是不能转向的,他还是拼着调转车头,追了上去!不管那个人是不是依弦,他都需要去证实!
他一路开快车,在甩掉好几部碍事的车辆以后,紧跟着前面的林肯。下一个路口,黄灯闪烁。黑色的林肯已经过线,当他想要闯关的时候——红灯了。
秦亦书咬咬牙,一踩油门冲了过去。刚刚准备跟上,侧面的车辆已经闯了过来,秦亦书无奈,只好被一道车流拦在路中,眼睁睁的看着前面的林肯越走越远————
对了,这个方向,这是往威凯大酒店的方向!
等再次绿灯的时候,秦亦书立即加大马力往威凯大酒店冲过去。到了这里,他再次冲到530房间的门口敲门。
里面没人。
此刻,秋依弦正在酒店附近的家乐福,买着明天搬进新屋以后,必备的用品呢!
秦亦书失望透顶,他无力的收回手。难道是最近太忙,所以才看错了?在这里,他看错了一次,今天在街头,又是眼花的缘故?
秋依弦离开以后,思念和愧疚,差点把他逼疯。他只有不断的工作,努力的工作,才能把这种强烈的感情忘掉————
毕竟,他过去虽然爱着叶知秋,可是不曾对她有过愧疚、自责,或是亏欠。可是对于秋依弦,他却是除了深深的爱之外,还有无法弥补的后悔、自责,以及满满的愧疚。
他欠了她太多,这些歉疚,和感情纠缠到一起,让他差一点忍受不住崩溃掉。这样的感情,让他甚至有点怕去接近她————
他不知道,真的见了面以后,应该面对一个怎样的秋依弦。
秦亦书不甘心,他再次去到前台。前台的妹妹换了一个,而且这人明显是个新手。面对秦亦书提供的名字“秋依弦”,她只是摇头。谁叫人家秋依弦登记的名字是护照上的。
秦亦书感到很失望。而且,虽然他打电话给连君知,希望他能给出一点有效的信息。可是由于昨天他才打电话,连君知先得在多伦多待上两天,才能去魁北克。
从威凯大酒店出来,秦亦书摇摇头,莫非真的是自己最近工作太多的缘故,所以出现了幻觉?
他扶着墙,只觉得脑袋都有点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