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小甜小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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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解除了,叶亦欢这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两大袋子东西被随手弃之,等她再回去找的时候,自己买的食材早就已经被人顺手牵羊的拎走了。
叶小瑜忍着笑走上来挽住她,“走吧,我陪你再去买一次。”
叶亦欢推着购物车走在超市里,叶小瑜就亲昵的挽着她的手臂,两姐妹闲聊着在超市里逛起来妲。
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少之又少,记忆里她压根儿没怎么和叶小瑜一起逛街,唯一有那么一两次还是被吴茵撺掇的,她实在是经不住烦,这才答应和叶小瑜出去一起逛街。
老实说,她和叶小瑜长得还是有那么点相似的,只是叶小瑜偏恬美明媚,而她则属于薄凉淡漠的类型窀。
两人百无聊赖的逛着,叶亦欢忽然就想起了方才和她争执的许扬,停下脚步看着她,凝重道:“刚刚那个许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一路叶小瑜都在尽量找话题避开这个问题,可是没想到还是被叶亦欢揪了出来,咬了咬唇,佯装没事的哈哈笑起来,“没什么啊,就是一个朋友而已……”
一个朋友?如果只是朋友,许扬会那样羞辱她?
叶小瑜无奈的看着叶亦欢怀疑的眼神,只好避重就轻道:“就是……那个……我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挺喜欢他的,然后他有喜欢的人了,就这样……”
叶亦欢仍然半信半疑的看着她,“就这样?他是什么人啊?”
“当然就这样啦!就是……我在美国的一个同学,也是学心理学的,催眠术用的特别好。拜托,姐你别这样看着我,你这眼神像我学催眠时候的那个英国老头儿,对了,你可别盯着我眼睛看,当心我催眠你!”
“拉倒吧,就你那技术。你忘了你上高中的时候迷上了催眠术,然后把同学叫回家来要给他们演示一遍,后来被你催眠的那个女生在你床上躺了二十多分钟,你同学都被你唬的一愣一愣的,结果那女生终于忍不住吼了一句‘叶小瑜你再让我装下去,我就要尿在你床上了!’”
其实那时她还在上大学,周六的时候回家拿衣服,恰巧就看到了这一幕,没想到当年只是把催眠术当游戏的叶小瑜,今天真的成了一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
一说起她的囧事,叶亦欢就忍不住笑起来,叶小瑜也有些挂不住了,一脸正经道:“我跟你说啊,我现在不用让人装了,我真的能催眠了……真的,哎,姐你别走啊……”
姐妹俩从沃尔玛再出来的时候,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叶小瑜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便提出了送她回家。
到了陶然雅居之后,叶亦欢本想留她吃顿饭,可是叶小瑜却摆手拒绝了,她一会儿还要去找许扬一次,不管怎样,她得搞清楚一些事情。
叶亦欢见她态度坚决,也就没有再留她,叮嘱了两句便道别离去了。
叶亦欢回到家的时候,凌南霄还没有回来。
她一个人张罗着做好了饭,正要上桌的时候,凌南霄才踩着点回来了。
说实在的,凌南霄每次回家都特别会拿捏时间,总是在她刚做好饭就回来了,因此等待他的一直都是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
叶亦欢探出头看了他一眼,温婉浅笑道:“你回来啦,饭已经好了。”
她说着便从厨房里跑出来,笑吟吟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凌南霄看着她贴心的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又走上去踮起脚替他解领带。
他看着她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仿似有一条暖流划过,流经至四肢百骸,温暖人心。
凌南霄以前也无意间听手下的员工说过,每天晚上回家之后都会有温柔的妻子笑着迎接他,尽管工作了一天很劳累,可是在看到了妻子的娇颜时,却觉得再累一点也值得。
知足常乐,说的是这种感觉吗?
叶亦欢淡笑着解着她的领带,他现在已经和几个月前大大的不相同了,回来的时候不会冷眼看着她,就连他身上也不会在有那种刺鼻的来苏水味。
这应该也算是好的改变吧?
叶亦欢含着笑,葱白的指尖带着温热的温度,不时扫在他的皮肤和喉结上,她只穿了一条白色的棉质睡裙,从凌南霄的角度刚好能看到她若隐若现的沟壑,一时只觉得喉头和唇上一干,随即脸色僵硬的退了一步,嗓音黯哑道:“我自己来。”
他现在总觉得叶亦欢的手上像带魔力一般,一触到他就会有种一样的感觉。
凌南霄脸色复杂的解着领带,叶亦欢蓦然瞥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男士婚戒,心上猛地一疼,怔愣了片刻后,默默地转过了头。
他现在还带着和申恬的结婚戒指,是说明到现在为止,他还是没有接受她的吧。
而且他对她的动作,似乎还是很反感……
叶亦欢神色黯然的走向餐桌,凌南霄蹙眉看着她单薄的背影,疑惑了一下,抬手才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
这个戒指是当初准备和申恬结婚的时候买的,按理说他自己就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又是一个珠宝公司的执行官,自己的婚戒当然应该亲自设计,由自己的公司来操刀制作。可是由于当时申恬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如果再不抓紧结婚,那么很快就会显怀,媒体一定又会大肆宣扬,所以只好选了个还不算差的日子,匆匆忙忙就准备结婚了,甚至连婚戒都是买了梵克雅宝的现成品。
后来申恬和叶亦欢出了车祸,申恬被确诊为植物人之后,他的责任感和良心上都过意不去,便把这枚戒指戴在了手上,只当是在为申恬做祈祷。
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把这个小小的细节当回事,以前甚至把它当做给叶亦欢耀武扬威的道具,看到她黯然神伤,他心里也会觉得十分畅快,可是现在,他却很少再这样想了。
凌南霄郁卒的按了按太阳穴,走到餐桌旁坐下吃晚饭。
叶亦欢一口一口的扒着碗里的米饭,视线落在他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上,嘴里的饭菜一时也变得索然无味,许久之后,她忽然闷闷地说:“学校最近工作很忙,你不用再去接我了。”
她明明只是想告诉他一声,话说出来却难免带了点赌气委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受到冷落的孩子一样。
果然,凌南霄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你学校有什么事?”
“我最近要家访,所以可能回来的会有点晚,你不用再……”
凌南霄不由分说的打断她的话,语气清冷的容不得拒绝,“把你每天家访的地址都发给我,我派车去接你。”
她现在是被人盯上了,随时都会有危险,更何况现在的社会这么乱,前些日子才出了护士给人上门打针却遭到了奸杀的新闻,她去家访也未必就安全,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难免会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盯上。
他最近也很忙,忙着拍摄画报,忙着设计图,忙着和邢漠北的竞争,还忙着要盯紧邢漠北的一切动向,因此没有时间亲自去接她,只能派车去。
他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过据他了解到的消息,邢漠北最近似乎要去英国一段时间,这倒也好,省的他再纠缠叶亦欢。
叶亦欢抬头看着他坚持决然的脸色,并不知道他是在为她考虑,只当是他向来独到专行惯了,便也不再推脱什么。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凌南霄和叶亦欢两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她每天要写教学检查的报告和家访记录,而他则每天都在书房里埋头搞自己的设计图。
关于和邢漠北要相互出作品这件事,凌南霄并没有告诉过她,一来是不想让她偏心,二来大约是出于男人的虚荣心理,他总想着把邢漠北一举击败后,再带着成功的消息凯旋而归,届时里子面子都有了,再跟她说也不迟。
叶亦欢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的变化,具体的改变,是在她有一天突然发现凌南霄手上的戒指不见了。
他终于能放下申恬,选择要接受她了吗?
这个认知让叶亦欢的心底那抹希望又再次熊熊的燃烧起来,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希冀。
这样静和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星期,他每天下班都会有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和一个温婉的女人等着她,凌南霄愈发觉得就这样一直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不好的就是……
凌南霄气闷的抬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一点半了,而自己身边还是空空如也,那个女人居然还在忙工作!
没错,他最近觉得这样安静和睦的气氛实在是难得,唯一不好的就是,每天的肉上桌太晚!还没等吃就该睡觉了!
每天晚上身边躺着一个娇柔温软的女人,可是都已经是后半夜的事了,就算该做什么,也不能再把她从睡梦中拖起来吧?!
他郁卒的看了看窗外浸凉的月光,直到闹钟已经走到了凌晨一点半,凌南霄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里那份郁结之气,和隐忍了一个多星期蠢蠢欲动的情绪。
几乎是没有一刻犹豫的,凌南霄掀开被子便下了床,大步走向书房,又急又凶的打开了书房的门。
叶亦欢正趴在字台上写家访记录,接连几天的工作已经让她累得眼都睁不开了,这会儿凌南霄就像一个活土匪一样的闯进来,吓得她一个激灵,瞬间困意全无。
“你……你怎么还没睡?”
叶亦欢仰头看他,却见凌南霄冷着一张脸一言不发的径直朝她走过来,直接将她从椅子上拽了起来。
“干……干什么啊!”
“去睡觉!”
“可我工作还没做完呢……”
她皱眉看着他,凌南霄的脸色极其阴郁,眼底还带着一抹邪肆,“你这么晚还不睡觉,一点都不困是不是?”
“其实也不是……不过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凌南霄已经倾身将她压在了写字台上,唇角噙着一抹淡笑,“反正你也不困,忙工作多没意思,我们来做点别的。”
叶亦欢还没法反应过来,他已经低头寻上了她的唇,继而闭着眼睛轻轻辗转吮.吸。
玫瑰花瓣一样娇软好看的唇,吻上去也是轻软的,他甚至舍不得太过用力,只好这样轻轻浅浅的在她唇上啄着。
他的唇上带着滚烫的温度,叶亦欢被他这么吻着,几乎都要融化一般,浑身虚软的靠在字台上,一手撑着桌沿,一手无力的抵在他的胸口。
这个吻也不知是几时被加深的,两个人的睡意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吻驱逐的一干二净,凌南霄只觉得身上越来越热,索性一把扫掉了字台上的东西,继而将她抱上了桌面,温柔辗转。
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她每天晚上都要忙到凌晨,除了早晨能看到她静和的睡颜,有时甚至连她什么时候上.床睡觉都不知道。
其实这样才对,既然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那么不做点什么,岂不是暴殄天物?
第二天清晨叶亦欢醒来的时候,凌南霄已经洗漱完从浴室里出来了。
他身上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家居裤,精壮的上身和健硕的六块腹肌暴露在叶亦欢面前,一大早就让她红了脸。
凌南霄的头发还在滴水,发丝上挂着细小的水珠,就连光裸的上身上也挂着水,像极了刚沐浴完的男模特,魅惑力十足。
“你还赖在床上做什么?赶紧收拾收拾,我送你上班。”
他的唇角还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的满足的笑意,反观叶亦欢却是一脸的疲乏,身上还有着深深浅浅的红痕。
他昨晚折腾了很久,后半夜的时候她都已经沉沉的睡过去了,可是印象里他还在继续。
但为什么他一早上就是一副吃饱喝足精神饱满的样子,而她却累得浑身像是要散架了一样?
叶亦欢郁卒的掀开被子,脚下虚浮的像是踩了棉花,凌南霄看到她幽怨的眼神,心里反倒是更加畅快。
嗯,吃饱喝足的感觉真是不错!
如果说有钱人的恶趣味就是把人榨干之后还要发配她去做苦力,那么叶亦欢是深刻的体会到了凌南霄这个资产阶级的阴暗心理。
昨晚被反复压榨的人是她,今早要给他做早饭的人还是她。
真是让人吐槽无力啊,怎么能填满了他的身体后,还要填满他的胃……
这一早上叶亦欢都处于一种神魂游离的状态中,直到吃饭的时候看到了凌南霄唇角的笑,她的脑子忽然一卡,继而说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话来。
“阿霄……你还记得,我们那个半年之约吗?”
凌南霄正在吃土司的动作一顿,随即抬起头,缓缓地看向她,眸光深邃,眼神复杂。
是啊,他怎么就忘记了,他们还有个半年之约,虽然时间还长的很,可是这个约定是他亲口答应下来的。
叶亦欢看着他的神色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时悔恨的恨不得咬掉舌头,她真的是说话太不经过大脑了,这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好不容易才缓和一些,她做什么要说这种煞风景的话,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凌南霄定定的看了她两眼,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只是再次低下了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吃早餐。
他当然记得他们之间还有这个约定,他当时那么斩钉截铁的说自己绝不会爱上她,可是现在呢?
他动作缓慢的咀嚼着嘴里的土司,抬头瞥了一眼对面紧张的她,又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那个深深地戒痕。
那次叶亦欢看那个戒指的那个眼神,让他一晚上都辗转难眠,第二天早晨洗澡的时候便顺手将戒指摘了放进了抽屉里。
他明明记得自己是要等着申恬醒过来的,不管他对申恬有没有感情,可是他都是要负责的,他在申恬昏迷的时候答应过她,等她清醒就会立刻结婚。
可是现在他甚至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杜梓涵说他爱上了叶亦欢,他的母亲也说他爱上了叶亦欢,就连钟玥都在这样暗示他。
那他自己呢?
是不是也真的爱上她了?
这个想法在脑海里冒出来的一瞬间,就连凌南霄自己都吓了一跳,随即心里砰砰的加速起来,怎么也抑制不住。
从叶亦欢说出那句话后,两个人就变得沉默起来,一直到凌南霄将她送到了学校,两个人都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透过车窗看着她羸弱的背影,转过脸靠在椅背上,闭着眼长长的叹了口气,继而又睁开双眼,发动引擎往仁济医院的方向驶去。
*
沉稳的脚步声回荡在空寂的走廊上,凌南霄神色淡然的走向申恬的病房,继而缓缓地推开了房门。
他似乎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看过申恬了,具体是从什么时候,他自己也有些记不清了,当初他和叶亦欢刚结婚的时候,他怀着愧疚的心,时时刻刻的都要守在她的病房里,甚至连工作都要在她的病房里做。可是后来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最近他干脆一次都没有来过。
到底是什么在改变呢……
墨眉轻蹙,幽暗的眼中带了一抹无法言说的郁结,凌南霄脚步清浅的走进了病房里。
病房里的陈设没有任何变化,申恬神色静和的躺在病床上,护工杨姐正坐在一边看书,听到脚步声猛地抬起头,在看到凌南霄之后欣喜的叫了一声,“凌先生!”
“嗯。”
凌南霄淡淡的点了点头,抬起步子走向病床,又将申恬的被子往上拉了拉。
然而当他转身的一刻,脚下却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凌南霄眉心一拢,抬起脚看了看,地上是一枚开心果的果壳。
眼锋倏然凌厉,他蹲下身捡起那个果壳,捻在指尖上仔细审视起来。
奇怪了,申恬的病房里怎么会有这种果皮?
他知道杜梓涵向来爱惜身材,从来不吃这些干果类的东西,再加上他之前反复强调不许在申恬的病房里吃带皮的东西,她应该也没有胆子和他对着来。
医院的医生肯定是不会在患者的病房里吃东西的,申恬配有专门的护工,难道是……
凌南霄抬起头看向杨姐,眼中带了一抹严厉,语气是训斥的态度,“杨姐,我应该给你强调过,申小姐的病房里不能吃带皮的东西吧?”
杨姐一愣,随即便急忙反驳道:“凌先生,我可没有在病房里吃过这种东西!我做护工也不是第一天了,家属和医生交代的事我们都严格照做,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如果不是杨姐,那还会有谁呢?
凌南霄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病床上的申恬,床上的女人容颜恬静,仿佛对周遭所发生的一切都不知情。
申恬还是个处于昏迷当中的植物人,这些零食应该是外来的人带进来的。
凌南霄缓和了脸色对杨姐道:“下次让医生和查房的护士都注意一点,不要把这些吃的带进来,这里有我照顾着,杨姐你先出去吧。”
“好的。”
杨姐点了点头便退了出去,识趣的为他们关上了病房门。
凌南霄看到房门被关上,这才拉了椅子坐在了床边,细细的审视起申恬来。
平心而论,申恬确实能用“美”这个词来形容,她的漂亮不是一种女孩子的感觉,而是一种女人的气韵,妩媚却又不妖娆,优雅中又带着一份高贵,足以和榕城的那些名媛淑女媲美。
而叶亦欢和她是不一样的,叶亦欢的美在于一种有幸散发出来的淡然和沉静,那种坚韧和倔强,很多时候都炫目的让人移不开眼。
用句最恶俗的话来形容,这两个女人就仿佛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可他却不觉得申恬是他心口的朱砂痣,而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但叶亦欢却是那一轮映照在他头顶的白月光。
凌南霄用力攥紧拳,看着病床上的女人,沉默许久才徐徐的开了口,“今天上午叶亦欢问我还记不记得和她的约定。半年之约,我曾经答应过她,如果这半年当中我爱上她,就不会和她离婚,如果这半年当中你醒了,我就会和她离婚的。”
他的声音低沉,还带着一抹难以言说的痛。*******************************************************************************************************
对于申恬,如果说前面我都是在做隐形暗示,那么这一章的暗示应该已经足够明显了。最近都在做过渡,故事马上就会走向一个小高峰,明天会有万字更~~大家不要错过呦~~
危机解除了,叶亦欢这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两大袋子东西被随手弃之,等她再回去找的时候,自己买的食材早就已经被人顺手牵羊的拎走了。
叶小瑜忍着笑走上来挽住她,“走吧,我陪你再去买一次。”
叶亦欢推着购物车走在超市里,叶小瑜就亲昵的挽着她的手臂,两姐妹闲聊着在超市里逛起来妲。
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少之又少,记忆里她压根儿没怎么和叶小瑜一起逛街,唯一有那么一两次还是被吴茵撺掇的,她实在是经不住烦,这才答应和叶小瑜出去一起逛街。
老实说,她和叶小瑜长得还是有那么点相似的,只是叶小瑜偏恬美明媚,而她则属于薄凉淡漠的类型窀。
两人百无聊赖的逛着,叶亦欢忽然就想起了方才和她争执的许扬,停下脚步看着她,凝重道:“刚刚那个许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一路叶小瑜都在尽量找话题避开这个问题,可是没想到还是被叶亦欢揪了出来,咬了咬唇,佯装没事的哈哈笑起来,“没什么啊,就是一个朋友而已……”
一个朋友?如果只是朋友,许扬会那样羞辱她?
叶小瑜无奈的看着叶亦欢怀疑的眼神,只好避重就轻道:“就是……那个……我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挺喜欢他的,然后他有喜欢的人了,就这样……”
叶亦欢仍然半信半疑的看着她,“就这样?他是什么人啊?”
“当然就这样啦!就是……我在美国的一个同学,也是学心理学的,催眠术用的特别好。拜托,姐你别这样看着我,你这眼神像我学催眠时候的那个英国老头儿,对了,你可别盯着我眼睛看,当心我催眠你!”
“拉倒吧,就你那技术。你忘了你上高中的时候迷上了催眠术,然后把同学叫回家来要给他们演示一遍,后来被你催眠的那个女生在你床上躺了二十多分钟,你同学都被你唬的一愣一愣的,结果那女生终于忍不住吼了一句‘叶小瑜你再让我装下去,我就要尿在你床上了!’”
其实那时她还在上大学,周六的时候回家拿衣服,恰巧就看到了这一幕,没想到当年只是把催眠术当游戏的叶小瑜,今天真的成了一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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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从沃尔玛再出来的时候,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叶小瑜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便提出了送她回家。
到了陶然雅居之后,叶亦欢本想留她吃顿饭,可是叶小瑜却摆手拒绝了,她一会儿还要去找许扬一次,不管怎样,她得搞清楚一些事情。
叶亦欢见她态度坚决,也就没有再留她,叮嘱了两句便道别离去了。
叶亦欢回到家的时候,凌南霄还没有回来。
她一个人张罗着做好了饭,正要上桌的时候,凌南霄才踩着点回来了。
说实在的,凌南霄每次回家都特别会拿捏时间,总是在她刚做好饭就回来了,因此等待他的一直都是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
叶亦欢探出头看了他一眼,温婉浅笑道:“你回来啦,饭已经好了。”
她说着便从厨房里跑出来,笑吟吟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凌南霄看着她贴心的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又走上去踮起脚替他解领带。
他看着她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仿似有一条暖流划过,流经至四肢百骸,温暖人心。
凌南霄以前也无意间听手下的员工说过,每天晚上回家之后都会有温柔的妻子笑着迎接他,尽管工作了一天很劳累,可是在看到了妻子的娇颜时,却觉得再累一点也值得。
知足常乐,说的是这种感觉吗?
叶亦欢淡笑着解着她的领带,他现在已经和几个月前大大的不相同了,回来的时候不会冷眼看着她,就连他身上也不会在有那种刺鼻的来苏水味。
这应该也算是好的改变吧?
叶亦欢含着笑,葱白的指尖带着温热的温度,不时扫在他的皮肤和喉结上,她只穿了一条白色的棉质睡裙,从凌南霄的角度刚好能看到她若隐若现的沟壑,一时只觉得喉头和唇上一干,随即脸色僵硬的退了一步,嗓音黯哑道:“我自己来。”
他现在总觉得叶亦欢的手上像带魔力一般,一触到他就会有种一样的感觉。
凌南霄脸色复杂的解着领带,叶亦欢蓦然瞥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男士婚戒,心上猛地一疼,怔愣了片刻后,默默地转过了头。
他现在还带着和申恬的结婚戒指,是说明到现在为止,他还是没有接受她的吧。
而且他对她的动作,似乎还是很反感……
叶亦欢神色黯然的走向餐桌,凌南霄蹙眉看着她单薄的背影,疑惑了一下,抬手才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
这个戒指是当初准备和申恬结婚的时候买的,按理说他自己就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又是一个珠宝公司的执行官,自己的婚戒当然应该亲自设计,由自己的公司来操刀制作。可是由于当时申恬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如果再不抓紧结婚,那么很快就会显怀,媒体一定又会大肆宣扬,所以只好选了个还不算差的日子,匆匆忙忙就准备结婚了,甚至连婚戒都是买了梵克雅宝的现成品。
后来申恬和叶亦欢出了车祸,申恬被确诊为植物人之后,他的责任感和良心上都过意不去,便把这枚戒指戴在了手上,只当是在为申恬做祈祷。
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把这个小小的细节当回事,以前甚至把它当做给叶亦欢耀武扬威的道具,看到她黯然神伤,他心里也会觉得十分畅快,可是现在,他却很少再这样想了。
凌南霄郁卒的按了按太阳穴,走到餐桌旁坐下吃晚饭。
叶亦欢一口一口的扒着碗里的米饭,视线落在他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上,嘴里的饭菜一时也变得索然无味,许久之后,她忽然闷闷地说:“学校最近工作很忙,你不用再去接我了。”
她明明只是想告诉他一声,话说出来却难免带了点赌气委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受到冷落的孩子一样。
果然,凌南霄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你学校有什么事?”
“我最近要家访,所以可能回来的会有点晚,你不用再……”
凌南霄不由分说的打断她的话,语气清冷的容不得拒绝,“把你每天家访的地址都发给我,我派车去接你。”
她现在是被人盯上了,随时都会有危险,更何况现在的社会这么乱,前些日子才出了护士给人上门打针却遭到了奸杀的新闻,她去家访也未必就安全,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难免会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盯上。
他最近也很忙,忙着拍摄画报,忙着设计图,忙着和邢漠北的竞争,还忙着要盯紧邢漠北的一切动向,因此没有时间亲自去接她,只能派车去。
他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过据他了解到的消息,邢漠北最近似乎要去英国一段时间,这倒也好,省的他再纠缠叶亦欢。
叶亦欢抬头看着他坚持决然的脸色,并不知道他是在为她考虑,只当是他向来独到专行惯了,便也不再推脱什么。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凌南霄和叶亦欢两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她每天要写教学检查的报告和家访记录,而他则每天都在书房里埋头搞自己的设计图。
关于和邢漠北要相互出作品这件事,凌南霄并没有告诉过她,一来是不想让她偏心,二来大约是出于男人的虚荣心理,他总想着把邢漠北一举击败后,再带着成功的消息凯旋而归,届时里子面子都有了,再跟她说也不迟。
叶亦欢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的变化,具体的改变,是在她有一天突然发现凌南霄手上的戒指不见了。
他终于能放下申恬,选择要接受她了吗?
这个认知让叶亦欢的心底那抹希望又再次熊熊的燃烧起来,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希冀。
这样静和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星期,他每天下班都会有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和一个温婉的女人等着她,凌南霄愈发觉得就这样一直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不好的就是……
凌南霄气闷的抬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一点半了,而自己身边还是空空如也,那个女人居然还在忙工作!
没错,他最近觉得这样安静和睦的气氛实在是难得,唯一不好的就是,每天的肉上桌太晚!还没等吃就该睡觉了!
每天晚上身边躺着一个娇柔温软的女人,可是都已经是后半夜的事了,就算该做什么,也不能再把她从睡梦中拖起来吧?!
他郁卒的看了看窗外浸凉的月光,直到闹钟已经走到了凌晨一点半,凌南霄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里那份郁结之气,和隐忍了一个多星期蠢蠢欲动的情绪。
几乎是没有一刻犹豫的,凌南霄掀开被子便下了床,大步走向书房,又急又凶的打开了书房的门。
叶亦欢正趴在字台上写家访记录,接连几天的工作已经让她累得眼都睁不开了,这会儿凌南霄就像一个活土匪一样的闯进来,吓得她一个激灵,瞬间困意全无。
“你……你怎么还没睡?”
叶亦欢仰头看他,却见凌南霄冷着一张脸一言不发的径直朝她走过来,直接将她从椅子上拽了起来。
“干……干什么啊!”
“去睡觉!”
“可我工作还没做完呢……”
她皱眉看着他,凌南霄的脸色极其阴郁,眼底还带着一抹邪肆,“你这么晚还不睡觉,一点都不困是不是?”
“其实也不是……不过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凌南霄已经倾身将她压在了写字台上,唇角噙着一抹淡笑,“反正你也不困,忙工作多没意思,我们来做点别的。”
叶亦欢还没法反应过来,他已经低头寻上了她的唇,继而闭着眼睛轻轻辗转吮.吸。
玫瑰花瓣一样娇软好看的唇,吻上去也是轻软的,他甚至舍不得太过用力,只好这样轻轻浅浅的在她唇上啄着。
他的唇上带着滚烫的温度,叶亦欢被他这么吻着,几乎都要融化一般,浑身虚软的靠在字台上,一手撑着桌沿,一手无力的抵在他的胸口。
这个吻也不知是几时被加深的,两个人的睡意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吻驱逐的一干二净,凌南霄只觉得身上越来越热,索性一把扫掉了字台上的东西,继而将她抱上了桌面,温柔辗转。
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她每天晚上都要忙到凌晨,除了早晨能看到她静和的睡颜,有时甚至连她什么时候上.床睡觉都不知道。
其实这样才对,既然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那么不做点什么,岂不是暴殄天物?
第二天清晨叶亦欢醒来的时候,凌南霄已经洗漱完从浴室里出来了。
他身上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家居裤,精壮的上身和健硕的六块腹肌暴露在叶亦欢面前,一大早就让她红了脸。
凌南霄的头发还在滴水,发丝上挂着细小的水珠,就连光裸的上身上也挂着水,像极了刚沐浴完的男模特,魅惑力十足。
“你还赖在床上做什么?赶紧收拾收拾,我送你上班。”
他的唇角还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的满足的笑意,反观叶亦欢却是一脸的疲乏,身上还有着深深浅浅的红痕。
他昨晚折腾了很久,后半夜的时候她都已经沉沉的睡过去了,可是印象里他还在继续。
但为什么他一早上就是一副吃饱喝足精神饱满的样子,而她却累得浑身像是要散架了一样?
叶亦欢郁卒的掀开被子,脚下虚浮的像是踩了棉花,凌南霄看到她幽怨的眼神,心里反倒是更加畅快。
嗯,吃饱喝足的感觉真是不错!
如果说有钱人的恶趣味就是把人榨干之后还要发配她去做苦力,那么叶亦欢是深刻的体会到了凌南霄这个资产阶级的阴暗心理。
昨晚被反复压榨的人是她,今早要给他做早饭的人还是她。
真是让人吐槽无力啊,怎么能填满了他的身体后,还要填满他的胃……
这一早上叶亦欢都处于一种神魂游离的状态中,直到吃饭的时候看到了凌南霄唇角的笑,她的脑子忽然一卡,继而说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话来。
“阿霄……你还记得,我们那个半年之约吗?”
凌南霄正在吃土司的动作一顿,随即抬起头,缓缓地看向她,眸光深邃,眼神复杂。
是啊,他怎么就忘记了,他们还有个半年之约,虽然时间还长的很,可是这个约定是他亲口答应下来的。
叶亦欢看着他的神色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时悔恨的恨不得咬掉舌头,她真的是说话太不经过大脑了,这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好不容易才缓和一些,她做什么要说这种煞风景的话,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凌南霄定定的看了她两眼,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只是再次低下了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吃早餐。
他当然记得他们之间还有这个约定,他当时那么斩钉截铁的说自己绝不会爱上她,可是现在呢?
他动作缓慢的咀嚼着嘴里的土司,抬头瞥了一眼对面紧张的她,又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那个深深地戒痕。
那次叶亦欢看那个戒指的那个眼神,让他一晚上都辗转难眠,第二天早晨洗澡的时候便顺手将戒指摘了放进了抽屉里。
他明明记得自己是要等着申恬醒过来的,不管他对申恬有没有感情,可是他都是要负责的,他在申恬昏迷的时候答应过她,等她清醒就会立刻结婚。
可是现在他甚至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杜梓涵说他爱上了叶亦欢,他的母亲也说他爱上了叶亦欢,就连钟玥都在这样暗示他。
那他自己呢?
是不是也真的爱上她了?
这个想法在脑海里冒出来的一瞬间,就连凌南霄自己都吓了一跳,随即心里砰砰的加速起来,怎么也抑制不住。
从叶亦欢说出那句话后,两个人就变得沉默起来,一直到凌南霄将她送到了学校,两个人都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透过车窗看着她羸弱的背影,转过脸靠在椅背上,闭着眼长长的叹了口气,继而又睁开双眼,发动引擎往仁济医院的方向驶去。
*
沉稳的脚步声回荡在空寂的走廊上,凌南霄神色淡然的走向申恬的病房,继而缓缓地推开了房门。
他似乎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看过申恬了,具体是从什么时候,他自己也有些记不清了,当初他和叶亦欢刚结婚的时候,他怀着愧疚的心,时时刻刻的都要守在她的病房里,甚至连工作都要在她的病房里做。可是后来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最近他干脆一次都没有来过。
到底是什么在改变呢……
墨眉轻蹙,幽暗的眼中带了一抹无法言说的郁结,凌南霄脚步清浅的走进了病房里。
病房里的陈设没有任何变化,申恬神色静和的躺在病床上,护工杨姐正坐在一边看书,听到脚步声猛地抬起头,在看到凌南霄之后欣喜的叫了一声,“凌先生!”
“嗯。”
凌南霄淡淡的点了点头,抬起步子走向病床,又将申恬的被子往上拉了拉。
然而当他转身的一刻,脚下却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凌南霄眉心一拢,抬起脚看了看,地上是一枚开心果的果壳。
眼锋倏然凌厉,他蹲下身捡起那个果壳,捻在指尖上仔细审视起来。
奇怪了,申恬的病房里怎么会有这种果皮?
他知道杜梓涵向来爱惜身材,从来不吃这些干果类的东西,再加上他之前反复强调不许在申恬的病房里吃带皮的东西,她应该也没有胆子和他对着来。
医院的医生肯定是不会在患者的病房里吃东西的,申恬配有专门的护工,难道是……
凌南霄抬起头看向杨姐,眼中带了一抹严厉,语气是训斥的态度,“杨姐,我应该给你强调过,申小姐的病房里不能吃带皮的东西吧?”
杨姐一愣,随即便急忙反驳道:“凌先生,我可没有在病房里吃过这种东西!我做护工也不是第一天了,家属和医生交代的事我们都严格照做,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如果不是杨姐,那还会有谁呢?
凌南霄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病床上的申恬,床上的女人容颜恬静,仿佛对周遭所发生的一切都不知情。
申恬还是个处于昏迷当中的植物人,这些零食应该是外来的人带进来的。
凌南霄缓和了脸色对杨姐道:“下次让医生和查房的护士都注意一点,不要把这些吃的带进来,这里有我照顾着,杨姐你先出去吧。”
“好的。”
杨姐点了点头便退了出去,识趣的为他们关上了病房门。
凌南霄看到房门被关上,这才拉了椅子坐在了床边,细细的审视起申恬来。
平心而论,申恬确实能用“美”这个词来形容,她的漂亮不是一种女孩子的感觉,而是一种女人的气韵,妩媚却又不妖娆,优雅中又带着一份高贵,足以和榕城的那些名媛淑女媲美。
而叶亦欢和她是不一样的,叶亦欢的美在于一种有幸散发出来的淡然和沉静,那种坚韧和倔强,很多时候都炫目的让人移不开眼。
用句最恶俗的话来形容,这两个女人就仿佛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可他却不觉得申恬是他心口的朱砂痣,而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但叶亦欢却是那一轮映照在他头顶的白月光。
凌南霄用力攥紧拳,看着病床上的女人,沉默许久才徐徐的开了口,“今天上午叶亦欢问我还记不记得和她的约定。半年之约,我曾经答应过她,如果这半年当中我爱上她,就不会和她离婚,如果这半年当中你醒了,我就会和她离婚的。”
他的声音低沉,还带着一抹难以言说的痛。*******************************************************************************************************
对于申恬,如果说前面我都是在做隐形暗示,那么这一章的暗示应该已经足够明显了。最近都在做过渡,故事马上就会走向一个小高峰,明天会有万字更~~大家不要错过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