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愈加喜欢(13)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浩南小说网 www.hnnys.com,最快更新非你莫属:青城之念最新章节!
她立刻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刻松开了自己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她拿起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写到:
向啸天,我不想做你妹妹,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去喜欢你,我也会努力地争取,让你喜欢上我,给我机会,让我努力,让我好好表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
那一晚,向羽也没有睡好,他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抽烟,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河晓虞像个小妻子般忙碌的身影,和在他怀里时娇羞可人的模样,怎么办?他爱上了她,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他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究竟是应该再努力地去爱她,打动她,还是应该放手,不要去招惹他,不要让她卷入一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可怕的旋窝之中……
他闭了闭眼睛,内心充满了纠结,却始终得不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位于青城市中心一个名叫“锦绣江山”的高档公寓。
向羽穿着一套黑色真丝的家居服,站在二十七楼的窗前,他目光冷清地望着窗外,下雨了,雨点儿不大,但柔柔绵绵、密密麻麻的,可是云层很厚,但不全是铅色的乌云。
他抬起手腕,想看时间,发现手表没了,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手表押在了“姜子”餐厅,因为昨天吃饭他没有带钱,于是就把价值一百多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压在了饭店,其实他完全不必那样做,可是他嫌废话麻烦。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七点十五分了,他走进更衣室准备换衣服,却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件白衬衫,于是他又从墙壁边的衣架上取下那件衬衫。
他换好了衣裳,打好了领带,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会儿,觉得很满意,才转身朝门口走去。
……
向羽的汽车停在河晓虞家小区对面的马路边,他看着她撑着一把裸色的小花伞走出了小区的大门,她今天扎着一条马尾,穿了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天蓝色的匡威运动鞋,上面穿着一件白色T恤,T恤外面套了一件天蓝色戴帽子的牛仔马甲,看起来就像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学生。
她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这让向羽颇为满意,因为如果他看见的是一幕不管不顾的横冲直撞,那么他每天呆在办公室里,还要为她过马路而提心吊胆,那么他的担忧就又多了一重。
河晓虞穿过了马路,却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她朝路边一片茂盛的树丛里张望了一下,然后就走进了那片树丛,向羽疑惑了一下,她要干嘛?进去挖野菜吗?还是捡松果?
几秒钟之后,她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只是她把马甲上的帽子扣在了头上,可手里的雨伞却不见了。
向羽缓慢地开着汽车,在接近那片树丛时停了下来,他朝树丛里张望,这时,他看见一棵矮松树下坐着一个正在避雨的乞丐,那乞丐脏兮兮的,身边放着一些被踩扁的易拉罐,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废品,而那个乞丐的手里正举着那把裸色的小花伞。
他的心,忽然一阵温软,他的河晓虞,是只善良的小河鱼。
他微微笑了笑。
她立刻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刻松开了自己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她拿起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写到:
向啸天,我不想做你妹妹,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去喜欢你,我也会努力地争取,让你喜欢上我,给我机会,让我努力,让我好好表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
那一晚,向羽也没有睡好,他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抽烟,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河晓虞像个小妻子般忙碌的身影,和在他怀里时娇羞可人的模样,怎么办?他爱上了她,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他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究竟是应该再努力地去爱她,打动她,还是应该放手,不要去招惹他,不要让她卷入一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可怕的旋窝之中……
他闭了闭眼睛,内心充满了纠结,却始终得不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位于青城市中心一个名叫“锦绣江山”的高档公寓。
向羽穿着一套黑色真丝的家居服,站在二十七楼的窗前,他目光冷清地望着窗外,下雨了,雨点儿不大,但柔柔绵绵、密密麻麻的,可是云层很厚,但不全是铅色的乌云。
他抬起手腕,想看时间,发现手表没了,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手表押在了“姜子”餐厅,因为昨天吃饭他没有带钱,于是就把价值一百多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压在了饭店,其实他完全不必那样做,可是他嫌废话麻烦。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七点十五分了,他走进更衣室准备换衣服,却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件白衬衫,于是他又从墙壁边的衣架上取下那件衬衫。
他换好了衣裳,打好了领带,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会儿,觉得很满意,才转身朝门口走去。
……
向羽的汽车停在河晓虞家小区对面的马路边,他看着她撑着一把裸色的小花伞走出了小区的大门,她今天扎着一条马尾,穿了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天蓝色的匡威运动鞋,上面穿着一件白色T恤,T恤外面套了一件天蓝色戴帽子的牛仔马甲,看起来就像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学生。
她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这让向羽颇为满意,因为如果他看见的是一幕不管不顾的横冲直撞,那么他每天呆在办公室里,还要为她过马路而提心吊胆,那么他的担忧就又多了一重。
河晓虞穿过了马路,却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她朝路边一片茂盛的树丛里张望了一下,然后就走进了那片树丛,向羽疑惑了一下,她要干嘛?进去挖野菜吗?还是捡松果?
几秒钟之后,她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只是她把马甲上的帽子扣在了头上,可手里的雨伞却不见了。
向羽缓慢地开着汽车,在接近那片树丛时停了下来,他朝树丛里张望,这时,他看见一棵矮松树下坐着一个正在避雨的乞丐,那乞丐脏兮兮的,身边放着一些被踩扁的易拉罐,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废品,而那个乞丐的手里正举着那把裸色的小花伞。
他的心,忽然一阵温软,他的河晓虞,是只善良的小河鱼。
他微微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