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苍隐桓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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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
在这个世界上,桓帝就是她的天下。望着他倨傲的背影,景妃除了无奈地跺跺脚,再无办法。
阔步而去的奚桓摇摇头,内心叹道:原来景妃也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俗女子!父皇曾说,男人的眼里应该要有天下,也应该要有真挚的爱。这天下间,难道就没有他心目中想要的女子么?将来,他统一四国的时候,还要孤独地俯瞰这片富源辽阔的琼土吗?
在前往雾都的路途上,天地色变,风雪交加,云层遮挡了太阳的万丈光芒,世界总是被笼罩在灰蒙蒙的幕布里,寒冷之极。
大地白茫茫一片,阡陌路径早被厚雪掩盖,难以分辨。别过胭脂,燕陌驾奴追风在雪原上尽可能狂赶,他的方向是东南,目标是雾都。一人一马夜以继日地奔波,不知停歇,不知饥饿。少了胭脂作陪,他有些孤单,每前进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望望身后。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胭脂难得的笑容,想起胭脂严厉的话语,想起胭脂的承诺。她会追上来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就这样自己我安慰着,憧憬着雾烈的未来,穿越城镇村落,渐渐靠近从小生活的国都。所幸由于大雪的关系,刺杀团连个影儿也没有,一路上都很安全。不过,他也知道,在雾都一定早有杀手在等待他。他不怕,就像胭脂也不怕一样,他心里装着她给他的勇气,无所畏惧。
因为把黑夜当作了白天,七天的路程在他与宝马追风的共同努力下一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个黄昏,暮色染天,他牵着马,背着剑,头戴斗笠,站在山雾都以西的山梁上,遥望阔别已久的都城,看着它那与他一样沧桑的淡淡轮廓,滚滚热泪夺眶而出。这是母亲所在的城池,这是他的国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四周的每一弯山峦,渐渐地在他脑海里鲜活起来,像是一种永世的召唤。
七年了,他终于回来了。这七年里,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看见这座他无比热爱的都城,无数次想起母亲慈爱的容颜。多年的流浪终于在这一刻结束,他久久伫立在风雪里,任雪花飘转在身上,无法抑制澎湃激昂的心情。
风呼呼地刮着,雪大片大片地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尽是温暖。缓缓回首向西,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望向她所在的方向。胭脂,谢谢你,让我重拾昨日的美好,请你一定要追上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
在这回望的一瞬间,他决定要在雾都等她一天,顺便还要做一件他早就应该做却一直没有做的事情。擦干眼泪,迈向雾都,他脚下的步子一步比一步自信,一步比一步沉稳。
当晚,雾都内城,雍德宫瑰云殿,百灯齐展,光如明昼。
奚桓举步跨过两排单膝跪地的侍卫,手持小巧的铜暖壶,放眼打量着眼前巨大又浮华的雾烈宫殿。来之前,他已经听禹浩说过,这个大殿是用于雾烈皇帝汇宴妃嫔或群臣的处所。如今一见,果然大开眼界。
全殿采用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每一道梁,每一支柱上都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画,瑰丽无比。这还不算,大殿两侧的至今还照原先布局摆有百种礼乐之器,箫、筝、鼓、编钟等应有尽有。即使现在殿内冷清,奚桓也不难想象燕寒从前过的是何等奢糜的生活。
他一边朝前走,一边伸出手指在大大小小排成一溜儿的编钟上缓缓滑过,细碎的钟声在有些寒冽的空气里荡漾开去,余韵袅袅。
“圣上,临团主到了。”一阵脚步声之后,门口传来凌峰喜气洋洋的通报声。
编钟的声音还在持续,奚桓身形一侧,狂肆的目光扫向殿门,正见风尘仆仆的临昭脱下积着厚雪的斗笠,退了被雪沾湿的斗蓬,露出一身飘逸的黑衣。
“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临昭一脸敬意,低身便跪,双膝接地,身上的锻袍扫在地板之上,铿锵有力的声音透过空旷的大殿空间传向奚桓的耳朵,包裹着刻意隐藏的疲惫。
奚桓没有出声,悠淡地看着这个跪得远远的、有一头比女子还好看的漆黑长发的年轻男子,感慨颇多。眨眼一晃,已是十载,临昭早已出落得一表人才,再不是当年那个他无意间从漕州带回的落魄少年。其实,当时身为太子的他一点也不希望临昭成为杀手。没想到结果却恰恰相反,临昭不仅成为一流杀手,还成为杀手之王,整个苍隐国中,能与之匹敌的屈指可数。这么多年来,临昭指挥刺杀团为他犯下不少杀孽。有时候,他很想去探究一下,临昭除执行他的命令外还会想些什么。
低着脸的临昭等待许久也不见奚桓有任何动静,只好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未完成使命,他甘愿受罚。
“一路风餐露宿,甚为辛苦,就陪朕一起用晚膳吧!”奚桓面色一柔,踱着步子到大殿正中矮桌边,坐在预先铺好的地毯上。
乍听这话,临昭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好半天都不敢起身走上前去。
“怎么?朕的刺杀团团主天不怕地不怕,竟然不敢陪朕一起享用晚膳?”奚桓当然知道他是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自责,当下打趣地道。
“臣遵旨。”临昭慌忙起身,跪坐在君王侧面的食桌旁,一言不发,偶尔仰头看看近在咫尺的奚桓。
等丫鬟们上齐酒食,奚桓心平气和地道:“朕知道你已经尽力。单说千里追踪、不分昼夜赶路,就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何况还要对付拥有神马与名兵的两大高手,以及一个神秘的暗人。所以,你无需自责。”
“可是,臣还将人跟丢了。”话一出口,临昭羞愧难当。这几日,燕陌与胭脂像是凭空消失一样,连一丁点儿蛛丝马迹也未留下。
“大雪漫漫,就是朕亲自去,也非跟丢了不可。朕相信以你的速度,就是落下一点儿也距离不远,何况雾都还有他们肯定会去的地方,你急什么?”奚桓口气笃定地道。
临昭点了点头,品着美味佳肴,苍白的脸渐渐被笑容占据。他愿意这么近距离地仰视英气勃勃的桓帝,愿意听到他沉沉的声线。
“临昭,你今年二十四了罢?”奚桓深沉地注视面前这张总呈现病态的白晳脸庞。如果换一身装束,临昭就会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多谢圣上记得。”听到这话,临昭受宠若惊。
“其实朕当初并不希望你成为杀手。如果有一天你厌烦这样的生活,随时告诉朕。或者,等这场战争一结束,朕在你的故土给你一块封地。”奚桓实话实说。一直以来,他都很欣赏临昭,觉得临昭比自己的亲皇弟们更像他的兄弟,更能与他同心。
“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
在这个世界上,桓帝就是她的天下。望着他倨傲的背影,景妃除了无奈地跺跺脚,再无办法。
阔步而去的奚桓摇摇头,内心叹道:原来景妃也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俗女子!父皇曾说,男人的眼里应该要有天下,也应该要有真挚的爱。这天下间,难道就没有他心目中想要的女子么?将来,他统一四国的时候,还要孤独地俯瞰这片富源辽阔的琼土吗?
在前往雾都的路途上,天地色变,风雪交加,云层遮挡了太阳的万丈光芒,世界总是被笼罩在灰蒙蒙的幕布里,寒冷之极。
大地白茫茫一片,阡陌路径早被厚雪掩盖,难以分辨。别过胭脂,燕陌驾奴追风在雪原上尽可能狂赶,他的方向是东南,目标是雾都。一人一马夜以继日地奔波,不知停歇,不知饥饿。少了胭脂作陪,他有些孤单,每前进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望望身后。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胭脂难得的笑容,想起胭脂严厉的话语,想起胭脂的承诺。她会追上来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就这样自己我安慰着,憧憬着雾烈的未来,穿越城镇村落,渐渐靠近从小生活的国都。所幸由于大雪的关系,刺杀团连个影儿也没有,一路上都很安全。不过,他也知道,在雾都一定早有杀手在等待他。他不怕,就像胭脂也不怕一样,他心里装着她给他的勇气,无所畏惧。
因为把黑夜当作了白天,七天的路程在他与宝马追风的共同努力下一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个黄昏,暮色染天,他牵着马,背着剑,头戴斗笠,站在山雾都以西的山梁上,遥望阔别已久的都城,看着它那与他一样沧桑的淡淡轮廓,滚滚热泪夺眶而出。这是母亲所在的城池,这是他的国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四周的每一弯山峦,渐渐地在他脑海里鲜活起来,像是一种永世的召唤。
七年了,他终于回来了。这七年里,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看见这座他无比热爱的都城,无数次想起母亲慈爱的容颜。多年的流浪终于在这一刻结束,他久久伫立在风雪里,任雪花飘转在身上,无法抑制澎湃激昂的心情。
风呼呼地刮着,雪大片大片地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尽是温暖。缓缓回首向西,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望向她所在的方向。胭脂,谢谢你,让我重拾昨日的美好,请你一定要追上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
在这回望的一瞬间,他决定要在雾都等她一天,顺便还要做一件他早就应该做却一直没有做的事情。擦干眼泪,迈向雾都,他脚下的步子一步比一步自信,一步比一步沉稳。
当晚,雾都内城,雍德宫瑰云殿,百灯齐展,光如明昼。
奚桓举步跨过两排单膝跪地的侍卫,手持小巧的铜暖壶,放眼打量着眼前巨大又浮华的雾烈宫殿。来之前,他已经听禹浩说过,这个大殿是用于雾烈皇帝汇宴妃嫔或群臣的处所。如今一见,果然大开眼界。
全殿采用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每一道梁,每一支柱上都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画,瑰丽无比。这还不算,大殿两侧的至今还照原先布局摆有百种礼乐之器,箫、筝、鼓、编钟等应有尽有。即使现在殿内冷清,奚桓也不难想象燕寒从前过的是何等奢糜的生活。
他一边朝前走,一边伸出手指在大大小小排成一溜儿的编钟上缓缓滑过,细碎的钟声在有些寒冽的空气里荡漾开去,余韵袅袅。
“圣上,临团主到了。”一阵脚步声之后,门口传来凌峰喜气洋洋的通报声。
编钟的声音还在持续,奚桓身形一侧,狂肆的目光扫向殿门,正见风尘仆仆的临昭脱下积着厚雪的斗笠,退了被雪沾湿的斗蓬,露出一身飘逸的黑衣。
“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临昭一脸敬意,低身便跪,双膝接地,身上的锻袍扫在地板之上,铿锵有力的声音透过空旷的大殿空间传向奚桓的耳朵,包裹着刻意隐藏的疲惫。
奚桓没有出声,悠淡地看着这个跪得远远的、有一头比女子还好看的漆黑长发的年轻男子,感慨颇多。眨眼一晃,已是十载,临昭早已出落得一表人才,再不是当年那个他无意间从漕州带回的落魄少年。其实,当时身为太子的他一点也不希望临昭成为杀手。没想到结果却恰恰相反,临昭不仅成为一流杀手,还成为杀手之王,整个苍隐国中,能与之匹敌的屈指可数。这么多年来,临昭指挥刺杀团为他犯下不少杀孽。有时候,他很想去探究一下,临昭除执行他的命令外还会想些什么。
低着脸的临昭等待许久也不见奚桓有任何动静,只好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未完成使命,他甘愿受罚。
“一路风餐露宿,甚为辛苦,就陪朕一起用晚膳吧!”奚桓面色一柔,踱着步子到大殿正中矮桌边,坐在预先铺好的地毯上。
乍听这话,临昭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好半天都不敢起身走上前去。
“怎么?朕的刺杀团团主天不怕地不怕,竟然不敢陪朕一起享用晚膳?”奚桓当然知道他是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自责,当下打趣地道。
“臣遵旨。”临昭慌忙起身,跪坐在君王侧面的食桌旁,一言不发,偶尔仰头看看近在咫尺的奚桓。
等丫鬟们上齐酒食,奚桓心平气和地道:“朕知道你已经尽力。单说千里追踪、不分昼夜赶路,就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何况还要对付拥有神马与名兵的两大高手,以及一个神秘的暗人。所以,你无需自责。”
“可是,臣还将人跟丢了。”话一出口,临昭羞愧难当。这几日,燕陌与胭脂像是凭空消失一样,连一丁点儿蛛丝马迹也未留下。
“大雪漫漫,就是朕亲自去,也非跟丢了不可。朕相信以你的速度,就是落下一点儿也距离不远,何况雾都还有他们肯定会去的地方,你急什么?”奚桓口气笃定地道。
临昭点了点头,品着美味佳肴,苍白的脸渐渐被笑容占据。他愿意这么近距离地仰视英气勃勃的桓帝,愿意听到他沉沉的声线。
“临昭,你今年二十四了罢?”奚桓深沉地注视面前这张总呈现病态的白晳脸庞。如果换一身装束,临昭就会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多谢圣上记得。”听到这话,临昭受宠若惊。
“其实朕当初并不希望你成为杀手。如果有一天你厌烦这样的生活,随时告诉朕。或者,等这场战争一结束,朕在你的故土给你一块封地。”奚桓实话实说。一直以来,他都很欣赏临昭,觉得临昭比自己的亲皇弟们更像他的兄弟,更能与他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