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悲欢的注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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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内意外安静了片刻。几分钟后,曾兆小心谨慎地将视线上挪了些。而后,透过前挡风玻璃的后视镜,细微且谨慎地窥探着白梓岑的表情。
曾亦舟似乎睡着了,正安稳地躺在白梓岑的怀里,而白梓岑也正眉目慈爱地望着他,如同是她的亲生子一般。对于曾兆来说,眼下,似乎是绝佳的时机。
“小岑,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白梓岑不明所以,压低了声音,怕吵醒了怀里的曾亦舟:“什么怎么样?”
曾兆犹疑了一会儿,才咬紧牙关将深藏已久的情绪,说了出来:“小岑,小舟还很小,我想给他找个继母。”
“兆哥……你这是什么意思?”白梓岑浅浅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我想过了……”曾兆清了清嗓子,语气轻缓,“小岑,我觉得你很合适。”
“兆哥,你是在开玩笑吗?”白梓岑的脸白了白。
迟疑许久,曾兆才终于将那一句隔了近十年的话说出口。语气里,裹挟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却也夹带着星点的强横:“小岑,你本来就该嫁给我的。你知道当年我在你离开的那个山头,问了你什么吗?”曾兆扬唇微笑,弧度浅淡而低微,像是在回忆着什么,“我当时在那个山头问过你,是不是等你找到父母回来之后,就会嫁给我。
“可惜……你没有回答我。而我,最终也没能等到你回来。”
白梓岑怔在当场。
白梓岑十六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她险些被养父母被迫着嫁了人,她险些摔死在山头上,她险些失去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幸运的是,所谓的“险些”只是事后的一种感慨,因为都未能成真罢了。
而十六岁那年,她做得最成功的事,就是直接逃出了大山。
当初被人贩子拐卖到这里时,白梓岑已经十岁了。因为年纪太大,加之又是个女娃,愿意接手的人少之又少。最后,人贩子辗转找了一户十年没出一个孩子的农户家庭,才终于以低价将她出手。刚进村里的第一年,白梓岑一直想方设法地逃跑,有几次差点跑出山里的公路了,却最终被愚昧的村民找了回来。而每次逃跑后,面对白梓岑的……总是养父母的一顿毒打。
古语说,棍棒之下出孝子,山村里的人用实际行动,将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人是有恐惧心理的,长久的毒打之后,白梓岑渐渐地也不敢轻易逃跑了,只是心里,依旧怀揣着这一桩心事,只等恰当的时机,伺机而动。
终于,六年后,白梓岑找到了出逃的契机。
已近晚年的养母突然被查出怀孕,整个家里像是疯了一般地狂喜。鉴于白梓岑已有数年未再逃跑,养父母也逐渐对她放松了警惕。山里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全家都巴望着养母一举得男,而白梓岑这个买来的女儿似乎显得有些多余。
时年,白梓岑十六岁。落后的山村不比城市,十六岁的姑娘在老旧的山村里没有婚配,是一件极为羞耻的事情。
养父母一直知道,白梓岑和隔壁的小紫,还有村长家的儿子曾兆走动得极为热络。于是,就寻思着找媒婆上门,问问曾家父母愿不愿意过来提亲。
白梓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曾家已经拿着聘礼上门了。明明照养父母的家境,曾家是绝对不会愿意娶她的,只是如今闹成这样,白梓岑倒是无奈了。她跪着哭着拒绝养父母的提议,然而他们却像是迫不及待地要赶她走似的,一点都不愿意松口。
以前白梓岑就知道,小紫一直迟迟未嫁,就是在等着曾兆亲自上门提亲。从日常的生活中,白梓岑也不难看出,曾兆对小紫应该是有些情分的。只是现在她的养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和曾家父母达成了协议,她想……估计曾兆也是蒙在鼓里的。
婚事操办得很快,养父母生怕白梓岑逃婚,连着三天就一直将她困在屋里。第三天的时候,养母端来了红嫁衣给白梓岑换上,然后给她头顶蒙了块红方巾,就直接将她送进了喜轿里。
白梓岑很想逃脱,但机智的养母已经将她的手反绑在了背后,饶是她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喜轿并不稳,山路一路走一路颠,没过多久,就到了半山腰的村长家——曾家。
山村里是没有仪式的,也没有好看的婚礼,没有教堂和白纱。将新娘子送到了男方的家里,这新娘子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曾兆掀开白梓岑的红盖头时,白梓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像话了,整个脸上全是干涸的泪渍,胡乱地黏在她的脸上,万分狼狈。反剪在背后的手腕,已经因为强烈的挣扎而擦破了皮,血淋淋的,有些恐怖。
曾兆见状,赶忙拿了剪刀,替白梓岑剪开了麻绳,捧着她的手腕,问她:“小岑,是不是弄疼了?你父母怎么能绑你呢!”
白梓岑静默地继续流泪,片刻之后,才抬起了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眸子,安静地叫了他一声:“兆哥……”
“怎么了?”见白梓岑流泪,曾兆有些心慌。
“兆哥,我想回家了。”
曾兆试探性地问:“那要不我现在就让你父母过来?”白梓岑没发觉,对于让自己回家这件事,曾兆并没有松口。
“他们根本不是我的父母!”白梓岑挣开了曾兆,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如同一只落入蜘蛛网却还拼死挣扎着的蝴蝶,她大哭大喊,“我的父母他们在远江市!他们在等我,我要回家!”
白梓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扯住他的手臂,哀求:“兆哥我知道的,这桩婚事你也是被勉强的对吗?我看得出,你是喜欢小紫姐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不想做中间插手的那个人,你就当是做件善事,放我走好吗?”
“小岑,你别哭了,冷静一下。”曾兆是知道白梓岑的过去的,从城市被拐卖到山村,落入一户贫困的家庭。
六年的交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过,关于出逃的梦想。她说,她的父母一定在等她回去,他们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发疯的。她还说,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着和她如出一辙的名字,叫作白梓彦。
“兆哥,你叫我怎么冷静。”白梓岑抽噎了许久,才绝望地坐了回去,朝曾兆小心翼翼地摊开自己的掌心。她不过才十六岁,但手心里已经布满了茧子,指甲盖里还塞着泥土粉尘,整个手掌都是灰蒙蒙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她无妄地笑了笑,一滴晶莹的泪花坠入她的掌心,瞬间就被隐藏在了灰黑里。
“兆哥,你知道大提琴吗?”
曾兆摇摇头。
“大提琴是一种四根线的乐器,你用琴弓在琴弦上摩擦的时候,会生出非常好听的音乐。它的声音低沉沉的,有音乐家曾梦幻地称它为……情人的耳语。”述说回忆的时候,白梓岑的眼眸里都是闪着亮光的,“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妈就带我学习大提琴了。我练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我妈妈曾说过,保护手指对一个学乐器的人来说无比重要,甚至每天都会替我用牛奶泡手。那时候我以为,大提琴是世界上最艰难可怕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它的艰难程度……可能都不如一根晒干了的玉米。”
白梓岑将那双灰黑的手,胡乱地往身上抹,像是这样抹着,就能擦回原来的白净。
她低低地叹了一声:“这六年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出这双手原来的模样了。我妈妈以前总夸我的手好看,白净又没有骨节。然而,六年,在搓了上千万根玉米之后,它都已经变得又黑又脏,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我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的话,他一定要亲手替我戴上白纱,然后在有朗诵圣经的教堂里,亲自把我的手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勇气,义无反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给予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激灵,险些掉下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遗:“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飘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
“兆哥,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曾兆只是用那种惯用的憨态模样,朝着她笑。
“没事,这条路有点险,你小心点。”
白梓岑微笑着朝他颔首,而后,义无反顾地一路北上。
她很天真,也很傻。
她一直以为,曾兆和她一样被动,被动地接受着父母的安排,被动地接受着视为兄妹的人,忽然成为自己的配偶。
然而,她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曾兆心甘情愿地同意,她那一家贫穷的养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起因,也不过是曾家父母顺从于任性儿子的一种宠爱罢了。
白梓岑一直将所有事情想象得无比乐观。显而易见地,她也未曾深思熟虑过——
放走她,曾兆面临的会是怎样的境地。
车厢内气氛冷凝,将这些郁结已久的话说出口,曾兆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他清了清嗓子,说:“小岑,我知道你对于我的感情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你能接受我。”
“兆哥,我们不适合的。”对于如今的白梓岑来说,曾兆是高枝。当这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无论是为了她的未来,还是为了白梓彦的病,她都应该义无反顾地攀上去的。然而,她终究是拒绝了。
她有很多难以启齿的往事,她未婚先孕,她生过孩子,她……坐过牢。她这么一个有着案底的女人,早就失去了攀上高枝的资格。她没有脸面将自己颓败的过去,陈述给曾兆听。
她咽了咽口水,说:“你对我可能……只是年少时的感情未能得到结果,导致的不甘心罢了。”
车厢内意外安静了片刻。几分钟后,曾兆小心谨慎地将视线上挪了些。而后,透过前挡风玻璃的后视镜,细微且谨慎地窥探着白梓岑的表情。
曾亦舟似乎睡着了,正安稳地躺在白梓岑的怀里,而白梓岑也正眉目慈爱地望着他,如同是她的亲生子一般。对于曾兆来说,眼下,似乎是绝佳的时机。
“小岑,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白梓岑不明所以,压低了声音,怕吵醒了怀里的曾亦舟:“什么怎么样?”
曾兆犹疑了一会儿,才咬紧牙关将深藏已久的情绪,说了出来:“小岑,小舟还很小,我想给他找个继母。”
“兆哥……你这是什么意思?”白梓岑浅浅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我想过了……”曾兆清了清嗓子,语气轻缓,“小岑,我觉得你很合适。”
“兆哥,你是在开玩笑吗?”白梓岑的脸白了白。
迟疑许久,曾兆才终于将那一句隔了近十年的话说出口。语气里,裹挟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却也夹带着星点的强横:“小岑,你本来就该嫁给我的。你知道当年我在你离开的那个山头,问了你什么吗?”曾兆扬唇微笑,弧度浅淡而低微,像是在回忆着什么,“我当时在那个山头问过你,是不是等你找到父母回来之后,就会嫁给我。
“可惜……你没有回答我。而我,最终也没能等到你回来。”
白梓岑怔在当场。
白梓岑十六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她险些被养父母被迫着嫁了人,她险些摔死在山头上,她险些失去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幸运的是,所谓的“险些”只是事后的一种感慨,因为都未能成真罢了。
而十六岁那年,她做得最成功的事,就是直接逃出了大山。
当初被人贩子拐卖到这里时,白梓岑已经十岁了。因为年纪太大,加之又是个女娃,愿意接手的人少之又少。最后,人贩子辗转找了一户十年没出一个孩子的农户家庭,才终于以低价将她出手。刚进村里的第一年,白梓岑一直想方设法地逃跑,有几次差点跑出山里的公路了,却最终被愚昧的村民找了回来。而每次逃跑后,面对白梓岑的……总是养父母的一顿毒打。
古语说,棍棒之下出孝子,山村里的人用实际行动,将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人是有恐惧心理的,长久的毒打之后,白梓岑渐渐地也不敢轻易逃跑了,只是心里,依旧怀揣着这一桩心事,只等恰当的时机,伺机而动。
终于,六年后,白梓岑找到了出逃的契机。
已近晚年的养母突然被查出怀孕,整个家里像是疯了一般地狂喜。鉴于白梓岑已有数年未再逃跑,养父母也逐渐对她放松了警惕。山里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全家都巴望着养母一举得男,而白梓岑这个买来的女儿似乎显得有些多余。
时年,白梓岑十六岁。落后的山村不比城市,十六岁的姑娘在老旧的山村里没有婚配,是一件极为羞耻的事情。
养父母一直知道,白梓岑和隔壁的小紫,还有村长家的儿子曾兆走动得极为热络。于是,就寻思着找媒婆上门,问问曾家父母愿不愿意过来提亲。
白梓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曾家已经拿着聘礼上门了。明明照养父母的家境,曾家是绝对不会愿意娶她的,只是如今闹成这样,白梓岑倒是无奈了。她跪着哭着拒绝养父母的提议,然而他们却像是迫不及待地要赶她走似的,一点都不愿意松口。
以前白梓岑就知道,小紫一直迟迟未嫁,就是在等着曾兆亲自上门提亲。从日常的生活中,白梓岑也不难看出,曾兆对小紫应该是有些情分的。只是现在她的养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和曾家父母达成了协议,她想……估计曾兆也是蒙在鼓里的。
婚事操办得很快,养父母生怕白梓岑逃婚,连着三天就一直将她困在屋里。第三天的时候,养母端来了红嫁衣给白梓岑换上,然后给她头顶蒙了块红方巾,就直接将她送进了喜轿里。
白梓岑很想逃脱,但机智的养母已经将她的手反绑在了背后,饶是她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喜轿并不稳,山路一路走一路颠,没过多久,就到了半山腰的村长家——曾家。
山村里是没有仪式的,也没有好看的婚礼,没有教堂和白纱。将新娘子送到了男方的家里,这新娘子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曾兆掀开白梓岑的红盖头时,白梓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像话了,整个脸上全是干涸的泪渍,胡乱地黏在她的脸上,万分狼狈。反剪在背后的手腕,已经因为强烈的挣扎而擦破了皮,血淋淋的,有些恐怖。
曾兆见状,赶忙拿了剪刀,替白梓岑剪开了麻绳,捧着她的手腕,问她:“小岑,是不是弄疼了?你父母怎么能绑你呢!”
白梓岑静默地继续流泪,片刻之后,才抬起了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眸子,安静地叫了他一声:“兆哥……”
“怎么了?”见白梓岑流泪,曾兆有些心慌。
“兆哥,我想回家了。”
曾兆试探性地问:“那要不我现在就让你父母过来?”白梓岑没发觉,对于让自己回家这件事,曾兆并没有松口。
“他们根本不是我的父母!”白梓岑挣开了曾兆,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如同一只落入蜘蛛网却还拼死挣扎着的蝴蝶,她大哭大喊,“我的父母他们在远江市!他们在等我,我要回家!”
白梓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扯住他的手臂,哀求:“兆哥我知道的,这桩婚事你也是被勉强的对吗?我看得出,你是喜欢小紫姐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不想做中间插手的那个人,你就当是做件善事,放我走好吗?”
“小岑,你别哭了,冷静一下。”曾兆是知道白梓岑的过去的,从城市被拐卖到山村,落入一户贫困的家庭。
六年的交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过,关于出逃的梦想。她说,她的父母一定在等她回去,他们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发疯的。她还说,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着和她如出一辙的名字,叫作白梓彦。
“兆哥,你叫我怎么冷静。”白梓岑抽噎了许久,才绝望地坐了回去,朝曾兆小心翼翼地摊开自己的掌心。她不过才十六岁,但手心里已经布满了茧子,指甲盖里还塞着泥土粉尘,整个手掌都是灰蒙蒙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她无妄地笑了笑,一滴晶莹的泪花坠入她的掌心,瞬间就被隐藏在了灰黑里。
“兆哥,你知道大提琴吗?”
曾兆摇摇头。
“大提琴是一种四根线的乐器,你用琴弓在琴弦上摩擦的时候,会生出非常好听的音乐。它的声音低沉沉的,有音乐家曾梦幻地称它为……情人的耳语。”述说回忆的时候,白梓岑的眼眸里都是闪着亮光的,“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妈就带我学习大提琴了。我练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我妈妈曾说过,保护手指对一个学乐器的人来说无比重要,甚至每天都会替我用牛奶泡手。那时候我以为,大提琴是世界上最艰难可怕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它的艰难程度……可能都不如一根晒干了的玉米。”
白梓岑将那双灰黑的手,胡乱地往身上抹,像是这样抹着,就能擦回原来的白净。
她低低地叹了一声:“这六年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出这双手原来的模样了。我妈妈以前总夸我的手好看,白净又没有骨节。然而,六年,在搓了上千万根玉米之后,它都已经变得又黑又脏,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我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的话,他一定要亲手替我戴上白纱,然后在有朗诵圣经的教堂里,亲自把我的手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勇气,义无反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给予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激灵,险些掉下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遗:“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飘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
“兆哥,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曾兆只是用那种惯用的憨态模样,朝着她笑。
“没事,这条路有点险,你小心点。”
白梓岑微笑着朝他颔首,而后,义无反顾地一路北上。
她很天真,也很傻。
她一直以为,曾兆和她一样被动,被动地接受着父母的安排,被动地接受着视为兄妹的人,忽然成为自己的配偶。
然而,她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曾兆心甘情愿地同意,她那一家贫穷的养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起因,也不过是曾家父母顺从于任性儿子的一种宠爱罢了。
白梓岑一直将所有事情想象得无比乐观。显而易见地,她也未曾深思熟虑过——
放走她,曾兆面临的会是怎样的境地。
车厢内气氛冷凝,将这些郁结已久的话说出口,曾兆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他清了清嗓子,说:“小岑,我知道你对于我的感情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你能接受我。”
“兆哥,我们不适合的。”对于如今的白梓岑来说,曾兆是高枝。当这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无论是为了她的未来,还是为了白梓彦的病,她都应该义无反顾地攀上去的。然而,她终究是拒绝了。
她有很多难以启齿的往事,她未婚先孕,她生过孩子,她……坐过牢。她这么一个有着案底的女人,早就失去了攀上高枝的资格。她没有脸面将自己颓败的过去,陈述给曾兆听。
她咽了咽口水,说:“你对我可能……只是年少时的感情未能得到结果,导致的不甘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