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抢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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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真是一个和鲁滨逊一样的野人,那他原本的身份又是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在没有确定这人的身份前,我还不敢轻举妄动。这时,只见那站立起来的野人开始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紧接着,它忽然抬起了头,惊的我下意识的压低了脑袋,深怕被它瞅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再去招惹上一个野人。
然而,它抬起头后,却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在闻什么气味儿,片刻后,这东西的脑袋忽然一偏,竟然直直朝着我所在的芭蕉树走了过来。
我顿时觉得心惊肉跳,右手猛地按住了腰间的匕首,心道:难道它发现了我?这野人的鼻子也太灵了吧?我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虽说不爱惹是生非,但如果它主动来招惹我,我苏天顾也不是让它随便欺负的。
野人的速度十分快,它腿很长,跨步间动作迅猛,几下便到了我所在的芭蕉树下,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它发现我了,正要拔出匕首,忽然间,这东西竟然提起我放在树下的尸体,转身拔腿就跑!
它是往洞里跑!
我先是一呆,紧接着二话不说大叫道:“住手!”有道是鬼神不可欺,那干尸为我引路,指引我带着他的尸体离开,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又怎么能让这野人再将尸体抢回去?
失信于人,人远之,但失信于鬼神,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还记得进入事务所时接的第一单,也就是顾欣那一单,当时我问谭刃:“就收这么点儿定金,万一人找到了,你不怕她赖账吗?”虽说有签合同,但那合同里面神神鬼鬼的,我很怀疑这种合同能不能作数。
当时,谭刃只回答了我一句:“鬼神不可欺,她不敢。”
鬼神这东西,大多数人都不信,如果谭刃真的以鬼神之术寻找到失踪的顾欣,那么顾欣的妈妈,即便最初不相信这些玄门秘术,事后也不敢不信的。普通人对于鬼神都有一种敬畏心里,所以只要能找到人,就不担心顾欣的母亲会赖账。
其次,用谭刃的说法就是:即便她真的赖账也没事,人在做,天在看,欺人不要紧,但欺了鬼神,报应可是来的很快的,而且这个报应,绝对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鬼神不可欺,这话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这一声大叫,果然引起了那野人的注意,它会洞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一下我,被浓密毛发遮挡住的脸啥也看不到,只能看到鼻子,因为这人的鼻子比较高。
喊完的同时,我立刻下树,芭蕉树好爬不好下,因为蕉树的边缘很锋利,一不留神就会割伤。这野人竟然只是看了我一眼,就仿佛对我毫不敢兴趣,掉头就跑。
我气的几乎要骂娘,一下地,赶紧朝野人失踪的方向追去,但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俨然已经进了洞里,扒开洞口的杂草往下一看,除了脚印,哪里还能看到野人的影子。
我只觉得热血直往脑门上涌,心想:到底要不要追上去?
靠,已经答应了别人的事,特别是答应了死人的事,如果不办到,自己以后还想不想睡安生觉了?我在心里骂了一声,不得已,只得跳进了洞里。
地面上的浮土,留下了非常明显的脚印,我举着防风打火机一路往前追,却根本没看到野人的影子。
很快,我又追到了那个t字形的地方。
第三次路过此处,我的心情极为复杂,这地方由于没了浮土,因而脚印已经没有了,往前走,就是发现尸体的石门,往右走,则是直通来时的地下水道。
那野人难道住在这地洞里?可我来的时候,三条路都探过,根本没有别的岔路,更没有多余的洞窟,那这野人是住在什么地方的?总不至于是住在水里吧?
心念几转之下,我决定往右追,因为那石门后面的环境太过一目了然,我之前查看的一清二楚,绝对没有可以住人的地方。而来时的这条地洞,我先前急急忙忙想出来,所以一路上跑的很快,没有仔细观察过,或许是我遗漏了什么洞窟一类的地方?
这么一想,我立刻打算往右转,谁知脚下刚一动,忽然间绊倒了一块儿凸起的石头,将我狠狠的摔了个狗吃屎,手里拿着的打火机也跟着摔了出去。
一千多的德制防风打火机坚挺的燃烧着,并没有因此而熄灭。
这人倒霉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我下巴磕在地上,疼的鼻子发酸,就差眼泪没出来了。但这会儿也不敢耽误,顾不得疼痛,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起身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绊倒我的东西。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你被一样东西绊倒了,爬起来的时候,不得看看是被什么绊倒的?可当我视线移向那地方时,却发现,地面平整光滑,哪有什么石头?
可我刚才分明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腕啊!
霎时间,我联想到一个词儿:鬼绊脚。
难不成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在绊我?这地方,唯一不干净的东西,似乎就是那具干尸了。好端端的,这干尸兄弟绊我做什么?
莫非,它不想让我往右走?
想到这一点,我立刻看向了地面的打火机。它被我一摔抛了出去,恰恰是抛向前方的,位置不偏不倚,赫然对着之前发现干尸的那条路。
难道它是让我往前走?
这干尸已经不是第一次给我指路了,当即我也不犹豫,抓起了地上的打火机,另一只手抄着匕首,快步往前跑,没几步便又回到了那扇石门中。这次我没有贸贸然的进去,因为那野人很可能就躲在后面,万一它偷袭我怎么办?
我借着打火机的光芒,慢慢的观察内部的环境,目光所及处,没见着藏什么东西。很快,我整个人都进入了石门内。为了避免野人偷袭我,进去之后,我将自己的背快速的挨近了身后高大的石阶,面朝石门的方向观查周围。
这地方进门便是我身后金字塔似的石阶,因而,石阶与大门的距离,仅有四五米左右,而这里的长度却很是可观,足足有二十多米。确切的来说,是我能看见的地方,有二十多米,其余的由于土石塌方,都被掩盖住了。
这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积,整体呈长方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到两分钟的地方,就被我彻底搜查了一遍,依旧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其它的线索。
不,我肯定遗漏了什么。那干尸总不会耍着我玩,没事儿故意来绊我一脚。
我深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一些,开始以一种更加缓慢和仔细的方式,搜查我肉眼可见的每一个地方。
这一次,我很快就有了发现,当我靠近那金字塔一样的石阶时,我忽然发现,石阶上的浮土,有几个很特别的印子。不是脚印,而是五个排成弧度的圆,就像是有人在上面行走,但却只是脚尖着地一样。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让自己只是脚尖朝地呢?我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立刻想到了青蛙跳。当一个人以青蛙式的姿势,快速而连动跳跃时,就可能形成这种情况,而那个野人刚从洞口出来时,就是以一种青蛙式的姿势趴在草丛里。
我心头一跳,目光猛地看向石阶的上方。
难道……那野人其实一直躲在上面?
那么,我当时查看干尸,甚至将干尸打包时,它是不是就在上面偷窥我?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眼前这些酷似金字塔石阶一样的石头呈长方体,每一块的高度都有一米左右,长则约有三米,或许在滋流国所处的时间里,古尔班通古特的石料应该很多,否则也不可能修建这样一个庞大的建筑。
虽然这座建筑被掩埋在地底,已经难以看清全貌,更无法知道它的用途,但这种古朴浑厚的气息,却让人难以忽视。
我咽了咽口水,将匕首插回腰间,打火机照旧咬在嘴里,接着开始往上爬。
能看到的石阶只有八层,其余的都土石掩埋,所以,如果这野人真的在石阶顶部的话,那么我们的实际距离是很近的,我必须得小心。
事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鬼神不能欺,我就算想一走了之,那干尸只怕也不会同意。这次它只是绊了一下我的脚,如果我敢弃它而去,天知道它下一次会用什么方法老报复我。
很快,我爬到了顶,我站在第七层台阶上,往第八层看去,霎时间被噎的大气儿都喘不上来。只见在第八层的土石和石阶连接处,赫然有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大洞,很显然,那野人一直是藏在洞里的。
这野人也不知还有没有人性,不会将那干尸当成腊肉给吃了吧?干尸和腊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是差不多的东西,都是风干的,都是油腻腻的……
如果它真是一个和鲁滨逊一样的野人,那他原本的身份又是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在没有确定这人的身份前,我还不敢轻举妄动。这时,只见那站立起来的野人开始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紧接着,它忽然抬起了头,惊的我下意识的压低了脑袋,深怕被它瞅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再去招惹上一个野人。
然而,它抬起头后,却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在闻什么气味儿,片刻后,这东西的脑袋忽然一偏,竟然直直朝着我所在的芭蕉树走了过来。
我顿时觉得心惊肉跳,右手猛地按住了腰间的匕首,心道:难道它发现了我?这野人的鼻子也太灵了吧?我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虽说不爱惹是生非,但如果它主动来招惹我,我苏天顾也不是让它随便欺负的。
野人的速度十分快,它腿很长,跨步间动作迅猛,几下便到了我所在的芭蕉树下,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它发现我了,正要拔出匕首,忽然间,这东西竟然提起我放在树下的尸体,转身拔腿就跑!
它是往洞里跑!
我先是一呆,紧接着二话不说大叫道:“住手!”有道是鬼神不可欺,那干尸为我引路,指引我带着他的尸体离开,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又怎么能让这野人再将尸体抢回去?
失信于人,人远之,但失信于鬼神,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还记得进入事务所时接的第一单,也就是顾欣那一单,当时我问谭刃:“就收这么点儿定金,万一人找到了,你不怕她赖账吗?”虽说有签合同,但那合同里面神神鬼鬼的,我很怀疑这种合同能不能作数。
当时,谭刃只回答了我一句:“鬼神不可欺,她不敢。”
鬼神这东西,大多数人都不信,如果谭刃真的以鬼神之术寻找到失踪的顾欣,那么顾欣的妈妈,即便最初不相信这些玄门秘术,事后也不敢不信的。普通人对于鬼神都有一种敬畏心里,所以只要能找到人,就不担心顾欣的母亲会赖账。
其次,用谭刃的说法就是:即便她真的赖账也没事,人在做,天在看,欺人不要紧,但欺了鬼神,报应可是来的很快的,而且这个报应,绝对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鬼神不可欺,这话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这一声大叫,果然引起了那野人的注意,它会洞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一下我,被浓密毛发遮挡住的脸啥也看不到,只能看到鼻子,因为这人的鼻子比较高。
喊完的同时,我立刻下树,芭蕉树好爬不好下,因为蕉树的边缘很锋利,一不留神就会割伤。这野人竟然只是看了我一眼,就仿佛对我毫不敢兴趣,掉头就跑。
我气的几乎要骂娘,一下地,赶紧朝野人失踪的方向追去,但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俨然已经进了洞里,扒开洞口的杂草往下一看,除了脚印,哪里还能看到野人的影子。
我只觉得热血直往脑门上涌,心想:到底要不要追上去?
靠,已经答应了别人的事,特别是答应了死人的事,如果不办到,自己以后还想不想睡安生觉了?我在心里骂了一声,不得已,只得跳进了洞里。
地面上的浮土,留下了非常明显的脚印,我举着防风打火机一路往前追,却根本没看到野人的影子。
很快,我又追到了那个t字形的地方。
第三次路过此处,我的心情极为复杂,这地方由于没了浮土,因而脚印已经没有了,往前走,就是发现尸体的石门,往右走,则是直通来时的地下水道。
那野人难道住在这地洞里?可我来的时候,三条路都探过,根本没有别的岔路,更没有多余的洞窟,那这野人是住在什么地方的?总不至于是住在水里吧?
心念几转之下,我决定往右追,因为那石门后面的环境太过一目了然,我之前查看的一清二楚,绝对没有可以住人的地方。而来时的这条地洞,我先前急急忙忙想出来,所以一路上跑的很快,没有仔细观察过,或许是我遗漏了什么洞窟一类的地方?
这么一想,我立刻打算往右转,谁知脚下刚一动,忽然间绊倒了一块儿凸起的石头,将我狠狠的摔了个狗吃屎,手里拿着的打火机也跟着摔了出去。
一千多的德制防风打火机坚挺的燃烧着,并没有因此而熄灭。
这人倒霉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我下巴磕在地上,疼的鼻子发酸,就差眼泪没出来了。但这会儿也不敢耽误,顾不得疼痛,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起身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绊倒我的东西。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你被一样东西绊倒了,爬起来的时候,不得看看是被什么绊倒的?可当我视线移向那地方时,却发现,地面平整光滑,哪有什么石头?
可我刚才分明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腕啊!
霎时间,我联想到一个词儿:鬼绊脚。
难不成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在绊我?这地方,唯一不干净的东西,似乎就是那具干尸了。好端端的,这干尸兄弟绊我做什么?
莫非,它不想让我往右走?
想到这一点,我立刻看向了地面的打火机。它被我一摔抛了出去,恰恰是抛向前方的,位置不偏不倚,赫然对着之前发现干尸的那条路。
难道它是让我往前走?
这干尸已经不是第一次给我指路了,当即我也不犹豫,抓起了地上的打火机,另一只手抄着匕首,快步往前跑,没几步便又回到了那扇石门中。这次我没有贸贸然的进去,因为那野人很可能就躲在后面,万一它偷袭我怎么办?
我借着打火机的光芒,慢慢的观察内部的环境,目光所及处,没见着藏什么东西。很快,我整个人都进入了石门内。为了避免野人偷袭我,进去之后,我将自己的背快速的挨近了身后高大的石阶,面朝石门的方向观查周围。
这地方进门便是我身后金字塔似的石阶,因而,石阶与大门的距离,仅有四五米左右,而这里的长度却很是可观,足足有二十多米。确切的来说,是我能看见的地方,有二十多米,其余的由于土石塌方,都被掩盖住了。
这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积,整体呈长方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到两分钟的地方,就被我彻底搜查了一遍,依旧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其它的线索。
不,我肯定遗漏了什么。那干尸总不会耍着我玩,没事儿故意来绊我一脚。
我深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一些,开始以一种更加缓慢和仔细的方式,搜查我肉眼可见的每一个地方。
这一次,我很快就有了发现,当我靠近那金字塔一样的石阶时,我忽然发现,石阶上的浮土,有几个很特别的印子。不是脚印,而是五个排成弧度的圆,就像是有人在上面行走,但却只是脚尖着地一样。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让自己只是脚尖朝地呢?我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立刻想到了青蛙跳。当一个人以青蛙式的姿势,快速而连动跳跃时,就可能形成这种情况,而那个野人刚从洞口出来时,就是以一种青蛙式的姿势趴在草丛里。
我心头一跳,目光猛地看向石阶的上方。
难道……那野人其实一直躲在上面?
那么,我当时查看干尸,甚至将干尸打包时,它是不是就在上面偷窥我?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眼前这些酷似金字塔石阶一样的石头呈长方体,每一块的高度都有一米左右,长则约有三米,或许在滋流国所处的时间里,古尔班通古特的石料应该很多,否则也不可能修建这样一个庞大的建筑。
虽然这座建筑被掩埋在地底,已经难以看清全貌,更无法知道它的用途,但这种古朴浑厚的气息,却让人难以忽视。
我咽了咽口水,将匕首插回腰间,打火机照旧咬在嘴里,接着开始往上爬。
能看到的石阶只有八层,其余的都土石掩埋,所以,如果这野人真的在石阶顶部的话,那么我们的实际距离是很近的,我必须得小心。
事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鬼神不能欺,我就算想一走了之,那干尸只怕也不会同意。这次它只是绊了一下我的脚,如果我敢弃它而去,天知道它下一次会用什么方法老报复我。
很快,我爬到了顶,我站在第七层台阶上,往第八层看去,霎时间被噎的大气儿都喘不上来。只见在第八层的土石和石阶连接处,赫然有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大洞,很显然,那野人一直是藏在洞里的。
这野人也不知还有没有人性,不会将那干尸当成腊肉给吃了吧?干尸和腊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是差不多的东西,都是风干的,都是油腻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