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佛门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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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深。
虽然已经进入初夏,深山之中的老龟寨,晚上还是很凉的。
西厢房里比较温暖。
老爷子穿了件薄毛衣,双腿上还罩着一条薄薄的毛毯。
怕冷,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
老爷子自己精通医理,还有唐敬炎这样堪称国手的大医生,也治不好这个老毛病。燕飞扬曾经不止一次给爷爷把脉,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不是病,这是伤!
争战多年留下的种种伤痛,已经和老爷子的身子骨纠缠在一起,不管用什么药石,都是无效的。好在这么多年过去,也并没有进一步恶化。
燕飞扬心里清楚得很,爷爷昔年在江湖上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在许多人眼中,乃是天神一般的无上存在。不过,燕飞扬也从未细究爷爷当初的身份。
老爷子到底是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非搞清楚不可的。如果爷爷觉得有必要告诉他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他。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爷爷更加疼爱自己。
房里的灯光很柔和,燕飞扬坐在爷爷脚边,抬头仰望着爷爷慈祥的面容。
小时候,也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就是在爷爷的故事之中沉沉入睡的。爷爷的口才非常好,给他讲过很多很多的故事,江湖上的许多规矩,就是通过这一个个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灌输到燕飞扬脑海之中的。
效果比板着脸教训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燕飞扬年纪轻轻,却俨然老江湖的主要原因,打小就被熏陶。
现在,房子里还有其他椅子,足可以和爷爷平起平坐,燕飞扬却依旧习惯性地选择这样的坐姿。坐在爷爷脚边,心里很安然。
燕飞扬将三根手指搭在爷爷的脉腕之上,这也是个习惯性的动作。
“爷爷,狼头令可能有线索了。”
稍顷,燕飞扬低声说道。
这间西厢房里。只有他们祖孙两人。
平日里,还有两个人和老爷子住在一起,是夫妻两人,负责照顾老爷子的生活起居。在这世外桃源似的所在。老爷子安然地过着日子。
因为大家都回来了,晚餐很热闹,老爷子甚至破例多喝了一小杯酒,多添了半碗白米饭。
老年人胃口好不好,实则就是判断他身体好不好的主要标准之一。
大家扯闲篇到很晚才有些恋恋不舍地告辞而去。现在,是他们爷孙俩独处的时间。
“哦?”
老爷子略显稀疏的寿眉微微扬了起来,显然来了兴趣。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刺激到老爷子的神经,可能也只有狼头令了。
这还真是个大消息。
只要和狼头令相关的,都是大消息。
燕飞扬便将水塘街发生的那个凶杀案,以及自己和公孙兰催眠胡静之后查探的结果,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了爷爷知晓。平日里,燕飞扬惜言如金,无论描述什么事情都是尽量简单。这一回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非常详尽。
“公孙兰?”
老爷子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名字。
“嗯,她现在是我的化学老师,自称是气吞万里公孙霸的孙女。”
“江湖上号称才女的清水芙蓉?”
老爷子双眉微蹙。
燕飞扬吃了一惊,再也想不到,老爷子居然连公孙兰这样一个年轻后辈的外号都能记得那么清楚,而且还知道公孙兰再江湖上号称才女。
看来,老爷子虽然身在深山,对江湖上的事,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燕飞扬估摸着。这些江湖上的最新动向,一定是李不醉两口子给老爷子说的。李不醉和李婶,俱皆是老爷子的记名弟子。实际上,比亲传弟子还亲。
之所以是记名弟子。燕飞扬估计和双方原属门派有关。
李不醉是下五门排名第二的聂家传承,多年前,在江湖上就算是小有名气了,不知什么原因,这些年一直隐居不出,这才渐渐被江湖人士遗忘。
李不醉夫妇既然是聂家弟子。再没有得到师门允许之前,就不能再拜其他人为师。老爷子就算有心要收他们为徒,也不能鼓励他们公然背反自己的门派。
越是老一辈的人,越是将江湖规矩看得很重。
记名弟子无疑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好办法。
不过老爷子先不去关注狼头令,反倒一下子就盯上了公孙兰,也让燕飞扬略略有些讶异。莫非在老爷子心目中,公孙兰比狼头令还更加要紧?
“这益东本是他们公孙家的老巢,据说公孙兰是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为了你专程跑到卫周去当化学老师,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老爷子缓缓说道,神色略显严肃。
燕飞扬略略一愣。
实话说,他到现在也没有觉得,公孙兰出现在卫周一中,是专程为了他而来的。
因为他想不出合适的理由。
以他现在的造诣,在同学们眼里,当然是好了不起好了不起,可是放在真正的术师江湖,却也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三脉术士,公孙家就算想要招揽他,也没必要下这么大的本钱,让未来家主亲自乔装改扮来接近他。
“他们把我当成江南燕家的子弟了。”
燕飞扬微笑说道。
这是唯一的理由,不过还是有些牵强。真要是将他当成了江南燕家的子弟,公孙兰就更没有理由来接近他啊,燕家怎么可能容许自己的子弟被其他门派招揽?
虽然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术师江湖也有着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不少门派都有外派弟子加入,彼此融合,或者说彼此合作,在现代社会,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然而任何一个门派的核心弟子,永远都是最优先的保护对象,绝不可能被别的门派招揽。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说道:“不过,那个小丫头能够主动来接触你,起码证明他们还是很谨慎的……只要守规矩就好。”
随即,老爷子将话题转到了狼头令之上。
“你觉得,狼头令之事,有几分可信?”
燕飞扬谨慎地说道:“我觉得有七八分可信……胡静很明显是个寻常的家庭妇女,而且是被催眠,她不大可能编造有关狼头令的假话。所以,这事八成是真的。现在,就不知道这狼头令是否已经落在了钟俊的手里。”
“没有。”
老爷子立即摇头,很笃定地说道。
燕飞扬就专注地望着老爷子,希望他有进一步的解释。
老爷子拍了拍他放在自己腿上的手掌,微笑说道:“因为胡静还活着。”
燕飞扬猛醒。
确实如此。
假设钟俊已经得到了狼头令,那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杀掉胡静灭口。狼头令这种东西,对任何一个江湖人来说,一方面是无价之宝,另一方面也是催命符。当然是知道消息的人越少越好。
一旦被别人知道狼头令在他手里,只怕整个江湖都会追杀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胡静只不过是他用来打探夏河秘密的一步棋子,虽然一起上过床睡过觉,却绝不会有什么感情可言。钟俊也不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之所以留下胡静一条命,自然是还想要从她嘴里掏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总也好过一点希望都没有。
一想通了这个关节,前因后果便都贯通了。
一时间,燕飞扬望着老爷子,又惊又佩。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种透过表象一下子就抓住本质的能耐,可不知道是经过了多少年的千锤百炼才练出来的。
“不管真假,这个事都值得去深究一下。既然这里是益东省,倒是不妨和公孙家那个丫头合作,他们终归地头熟。不过要多长一个心眼。”
稍顷,老爷子沉声说道。
“是!”
燕飞扬连忙点头称是,却又忍不住为公孙兰辩解了一句。
“以我看,公孙兰不像是两面三刀的人。”
老爷子微微颔首。
他相信孙儿的眼光,既然他这么说了,至少也有七八成的把握。燕飞扬在相术上的造诣,可是非同小可。再说那丫头是公孙家未来家主,胸襟气魄想来必定不小。
“还是要小心在意,毕竟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他便都变得等而下之了。
“是。”
燕飞扬再次点头应诺。
老爷子又打量了燕飞扬几眼,脸色凝重,忽然说道:“飞扬,你身上的气息,变得有点奇怪……怎么会有佛门之力?”
燕飞扬马上弯下脖颈,将谷婆婆送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取出来,交到了老爷子手里,说道:“这是谷婆婆送给我的。”
有关谷婆婆和水晶庵的事,燕飞扬以前就跟爷爷说起过的,爷爷很赞成。
老爷子接过护身符,一双皮肤都有点皱起来的大手,仔细抚摸着光滑油润的护身符,频频点头。
“好宝贝!”
“好佛门之宝!”
老爷子由衷地赞叹道。
“这件护身符,至少也有二十年愿力凝聚其中……你一定要随身佩戴,不要取下来。还要再去好好感谢谷婆婆。”
老爷子很认真地吩咐道。
“是,爷爷,我明白。我每个礼拜都会去水晶庵看谷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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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深。
虽然已经进入初夏,深山之中的老龟寨,晚上还是很凉的。
西厢房里比较温暖。
老爷子穿了件薄毛衣,双腿上还罩着一条薄薄的毛毯。
怕冷,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
老爷子自己精通医理,还有唐敬炎这样堪称国手的大医生,也治不好这个老毛病。燕飞扬曾经不止一次给爷爷把脉,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不是病,这是伤!
争战多年留下的种种伤痛,已经和老爷子的身子骨纠缠在一起,不管用什么药石,都是无效的。好在这么多年过去,也并没有进一步恶化。
燕飞扬心里清楚得很,爷爷昔年在江湖上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在许多人眼中,乃是天神一般的无上存在。不过,燕飞扬也从未细究爷爷当初的身份。
老爷子到底是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非搞清楚不可的。如果爷爷觉得有必要告诉他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他。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爷爷更加疼爱自己。
房里的灯光很柔和,燕飞扬坐在爷爷脚边,抬头仰望着爷爷慈祥的面容。
小时候,也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就是在爷爷的故事之中沉沉入睡的。爷爷的口才非常好,给他讲过很多很多的故事,江湖上的许多规矩,就是通过这一个个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灌输到燕飞扬脑海之中的。
效果比板着脸教训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燕飞扬年纪轻轻,却俨然老江湖的主要原因,打小就被熏陶。
现在,房子里还有其他椅子,足可以和爷爷平起平坐,燕飞扬却依旧习惯性地选择这样的坐姿。坐在爷爷脚边,心里很安然。
燕飞扬将三根手指搭在爷爷的脉腕之上,这也是个习惯性的动作。
“爷爷,狼头令可能有线索了。”
稍顷,燕飞扬低声说道。
这间西厢房里。只有他们祖孙两人。
平日里,还有两个人和老爷子住在一起,是夫妻两人,负责照顾老爷子的生活起居。在这世外桃源似的所在。老爷子安然地过着日子。
因为大家都回来了,晚餐很热闹,老爷子甚至破例多喝了一小杯酒,多添了半碗白米饭。
老年人胃口好不好,实则就是判断他身体好不好的主要标准之一。
大家扯闲篇到很晚才有些恋恋不舍地告辞而去。现在,是他们爷孙俩独处的时间。
“哦?”
老爷子略显稀疏的寿眉微微扬了起来,显然来了兴趣。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刺激到老爷子的神经,可能也只有狼头令了。
这还真是个大消息。
只要和狼头令相关的,都是大消息。
燕飞扬便将水塘街发生的那个凶杀案,以及自己和公孙兰催眠胡静之后查探的结果,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了爷爷知晓。平日里,燕飞扬惜言如金,无论描述什么事情都是尽量简单。这一回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非常详尽。
“公孙兰?”
老爷子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名字。
“嗯,她现在是我的化学老师,自称是气吞万里公孙霸的孙女。”
“江湖上号称才女的清水芙蓉?”
老爷子双眉微蹙。
燕飞扬吃了一惊,再也想不到,老爷子居然连公孙兰这样一个年轻后辈的外号都能记得那么清楚,而且还知道公孙兰再江湖上号称才女。
看来,老爷子虽然身在深山,对江湖上的事,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燕飞扬估摸着。这些江湖上的最新动向,一定是李不醉两口子给老爷子说的。李不醉和李婶,俱皆是老爷子的记名弟子。实际上,比亲传弟子还亲。
之所以是记名弟子。燕飞扬估计和双方原属门派有关。
李不醉是下五门排名第二的聂家传承,多年前,在江湖上就算是小有名气了,不知什么原因,这些年一直隐居不出,这才渐渐被江湖人士遗忘。
李不醉夫妇既然是聂家弟子。再没有得到师门允许之前,就不能再拜其他人为师。老爷子就算有心要收他们为徒,也不能鼓励他们公然背反自己的门派。
越是老一辈的人,越是将江湖规矩看得很重。
记名弟子无疑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好办法。
不过老爷子先不去关注狼头令,反倒一下子就盯上了公孙兰,也让燕飞扬略略有些讶异。莫非在老爷子心目中,公孙兰比狼头令还更加要紧?
“这益东本是他们公孙家的老巢,据说公孙兰是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为了你专程跑到卫周去当化学老师,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老爷子缓缓说道,神色略显严肃。
燕飞扬略略一愣。
实话说,他到现在也没有觉得,公孙兰出现在卫周一中,是专程为了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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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现在的造诣,在同学们眼里,当然是好了不起好了不起,可是放在真正的术师江湖,却也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三脉术士,公孙家就算想要招揽他,也没必要下这么大的本钱,让未来家主亲自乔装改扮来接近他。
“他们把我当成江南燕家的子弟了。”
燕飞扬微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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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术师江湖也有着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不少门派都有外派弟子加入,彼此融合,或者说彼此合作,在现代社会,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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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说道:“不过,那个小丫头能够主动来接触你,起码证明他们还是很谨慎的……只要守规矩就好。”
随即,老爷子将话题转到了狼头令之上。
“你觉得,狼头令之事,有几分可信?”
燕飞扬谨慎地说道:“我觉得有七八分可信……胡静很明显是个寻常的家庭妇女,而且是被催眠,她不大可能编造有关狼头令的假话。所以,这事八成是真的。现在,就不知道这狼头令是否已经落在了钟俊的手里。”
“没有。”
老爷子立即摇头,很笃定地说道。
燕飞扬就专注地望着老爷子,希望他有进一步的解释。
老爷子拍了拍他放在自己腿上的手掌,微笑说道:“因为胡静还活着。”
燕飞扬猛醒。
确实如此。
假设钟俊已经得到了狼头令,那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杀掉胡静灭口。狼头令这种东西,对任何一个江湖人来说,一方面是无价之宝,另一方面也是催命符。当然是知道消息的人越少越好。
一旦被别人知道狼头令在他手里,只怕整个江湖都会追杀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胡静只不过是他用来打探夏河秘密的一步棋子,虽然一起上过床睡过觉,却绝不会有什么感情可言。钟俊也不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之所以留下胡静一条命,自然是还想要从她嘴里掏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总也好过一点希望都没有。
一想通了这个关节,前因后果便都贯通了。
一时间,燕飞扬望着老爷子,又惊又佩。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种透过表象一下子就抓住本质的能耐,可不知道是经过了多少年的千锤百炼才练出来的。
“不管真假,这个事都值得去深究一下。既然这里是益东省,倒是不妨和公孙家那个丫头合作,他们终归地头熟。不过要多长一个心眼。”
稍顷,老爷子沉声说道。
“是!”
燕飞扬连忙点头称是,却又忍不住为公孙兰辩解了一句。
“以我看,公孙兰不像是两面三刀的人。”
老爷子微微颔首。
他相信孙儿的眼光,既然他这么说了,至少也有七八成的把握。燕飞扬在相术上的造诣,可是非同小可。再说那丫头是公孙家未来家主,胸襟气魄想来必定不小。
“还是要小心在意,毕竟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他便都变得等而下之了。
“是。”
燕飞扬再次点头应诺。
老爷子又打量了燕飞扬几眼,脸色凝重,忽然说道:“飞扬,你身上的气息,变得有点奇怪……怎么会有佛门之力?”
燕飞扬马上弯下脖颈,将谷婆婆送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取出来,交到了老爷子手里,说道:“这是谷婆婆送给我的。”
有关谷婆婆和水晶庵的事,燕飞扬以前就跟爷爷说起过的,爷爷很赞成。
老爷子接过护身符,一双皮肤都有点皱起来的大手,仔细抚摸着光滑油润的护身符,频频点头。
“好宝贝!”
“好佛门之宝!”
老爷子由衷地赞叹道。
“这件护身符,至少也有二十年愿力凝聚其中……你一定要随身佩戴,不要取下来。还要再去好好感谢谷婆婆。”
老爷子很认真地吩咐道。
“是,爷爷,我明白。我每个礼拜都会去水晶庵看谷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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