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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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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书友羽萍的粉红,也感谢支持正版的读者!o(n_n)o~)

    曾美歌派了一个机灵的下人去打听消息,果然跟鸣芳说的一样,文府一早就进去了一男一女两个大夫,到现在也没出来,看来林倾宸真的是出事了。

    心里有了主意,就安安心心准备待嫁了。

    到了吉日,不管外面的来宾有多少,她只管按照规矩行礼、拜别父母、上轿,迎亲的队伍就一直向南驶去,心想自己的这招棋无论如何都要安稳落下了,只要这边能一直保持联系,对自己要做的事也有助力。

    可她千算万算,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当你算计别人的时候,别人会傻傻地站在原地等你吗?

    很显然,林倾宸并不比曾美歌聪明多少,但是她深知像曾美歌这样自持才高的人肯定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东西,但是你不能强势地去要求她如何做,而是要让她自己意识到,这个世界离开谁都可以存活,所以她才将最后定稿的日子推后了一天,并且提前做了布置。

    所以,当书局负责人拿着一份表明经过金、张、袁三位夫人共同同意李少奶奶(何凤娇)和郑月英正式加入《魅影》的信函摆在林倾宸面前时,林倾宸终于知道曾美歌迟迟不表示的意图了,原来,她想在自己离开之后安插眼线啊!

    林倾宸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招聘启事递给书局负责人,“将这个加印在首页,并且在每个书局门口最显耀的地方给我张贴出来。”

    书局负责人一看,上面是有关《魅影》招聘人才的通知,招聘内容条理清晰,字字分明。能负责经营书局的人。在这方面都是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打眼一扫就知道林倾宸的意思,即可就去准备刊印事宜。

    到了月初新的一期《魅影》一上市就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不到三天就将原本半个月才能售完的杂志一抢而空,林倾宸和赵嘉柔早就估算到了,不慌不忙的让人又刊印了一批,这才将这股热潮给稳住。

    接下来就等着服装设计大赛的来稿和应聘人员的来稿了。

    而林倾宸对于这种动不动就需要称病卧床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了。人有各色,不可能和所有的人都平和相处,有时隐晦地拒绝也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台阶下。让对方知难而退。

    本来她也不打算赴曾美歌的约会,说句好听的,一大群未婚女子的聚会。她这个已婚还大着肚子的女人颠颠地跑上前去凑什么热闹?说句难听的,这就是一场鸿门宴。不是她太聪明,而是曾美歌这样的女子根本就不会做无意义的事,她走每一步都有目的,自己没必要凑上前去听她指挥。

    林倾宸觉得来到这一世。最大的改变就是自己的性情越来越没有定性了。前世,她随遇而安,大学以前的岁月都是父母安排好的,她只要参与就行,工作以后的日子都是领导说了算,他让往东自己绝对不会往西。工作之余的时间也很随性,可以窝在家里看书、上网、做饭、整理家务,甚至一天不出门也没问题。有时候被同事拉着去逛街,只要穿的鞋子舒服,有两瓶水撑着,就是不吃饭都能走一天,可是。这样还是很开心,很满足。

    可是。现在不行,不到双十年华的岁月,让这一世形形色色的人磨练成了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多疑、善变、让人捉摸不透,不说八面玲珑吧,但是绝对不会再委屈自己了。

    现在有人想要算计她?除非她自己愿意,否则没人能得逞。虽然让她练就这种心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宗泽翰没有边境的宠爱,但是谁让她在千万人中遇见他呢?

    上个月,林倾宸心血来潮想起自己当初存在文氏钱庄的嫁妆,这一看令她激动了大半夜,第二天顶着一双熊猫眼被宗泽翰好一通取笑。真是印证了那句话:你不理财,财不理你。随着天邺王朝经济的越来越不景气,这笔钱的数量却越来越可观,到上个月已经翻倍了。可就是这样,宗泽翰还是时不时给添置东西,有时是珠宝首饰,有时是房契,有时是良田,上面都是她的名字。她觉得受之有愧推托过几次,却被他一句话堵死了:“这些不是白给你的,这是我给女儿的嫁妆,给儿子娶媳妇的钱,你要好生保管。”好吧,这句话虽然让她很受打击,可是却让她甘之若饴,于是她就光明正大的当起了管家婆。

    曾美歌宴客的那天,一大早府里就来了两位久违的客人,一位是一脸阶级斗争的子越,一位是脸色阴沉的萧若桑。

    林倾宸灵机一动,就让人向外透了一点风声,说是动了胎气,家里一连来了两个大夫。这话半真半假,胎气可大可小,就算没有动胎气,怀孕之人也时常要静养一下,两位大夫却是货真价实的,虽然没有行医执照,但是古人就吃这一套。

    要不是萧若桑的突然出现,她都忘了自己还有一号这样的情敌,本来就对这些事颇为敏感的林倾宸,就开始琢磨了,这个老姑娘的家人不担心她嫁不出去吗?还是笃定她一定能嫁给宗泽翰,所以任她在外漂流这么久。

    不过在她还没想清楚之前,萧若桑就主动来找她了,看见自己时那神情好像欠她几万两黄金似的。

    “萧……”其实林倾宸并不想见她,只是人家远道而来,自己这个主人好歹也要打个照面,但是话头刚起,就被萧若桑打断了。

    “你很得意是不是?一个身世混乱、历经周折的女人,也只有在这个时候能够慰藉他的身心,你以为天下大定之后,你还能受此荣宠?到时候别说他愿意,就是朝臣也不可能让他独善其身,你的身世和经历都会成为拉他下马的绊脚石。”萧若桑倒是干脆,一进来就当自己是主人,给林倾宸来了一个先发制人,脸上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恨意。

    或许是因为连日赶路的缘故,萧若桑脸上的肤色有些暗黄无光,与林倾宸细心调养、每日各种汤水不断的亮光肤色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看的萧若桑心中狠狠滴血,要不是因为她,自己怎么会被晾在荒凉偏僻的山庄半年有余?几次她都想独自上路,可是山庄的守卫固若金汤,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出来了,就是一只蚊子飞出来他们都能辨认出公母。更可恨的是,三月间那个臭男人来洪州时,自己本有机会同行,可不曾想他暗中使诈,不知道用了什么药粉将自己的脸弄得起了很多红疹子,直到他回去后,才慢慢淡了下去,可这笔账却一定要算在这个女人头上。

    林倾宸告诉自己,这个女人就是来气自己的,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着想,她也不能生气,就似笑非笑地问道:“那萧姑娘的意思是?”

    千万别跟我想的一样,要不然我会鄙视你的,林倾宸心里想道。

    萧若桑被林倾宸这么直白的话问住了,没想到今时今日的她会这么好说话。不过一想也多少有些明白了,毕竟他们在登州是新婚,对自己极度排斥也是情有可原,可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久了,最初的新鲜感一过,剩下的也就是平平淡淡的日子,就像自己家里的那些堂兄表哥一样,成亲后最短的三个月,最长的也不过三年,姨娘小妾就隔三差五的接进门了。更何况她现在还有身孕,其中不为人知的道理不用别人多说,她自己也应该明白了。

    萧若桑叹了一口气,意有所指的说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早时不算计,过后一场空,这个道理不用我说你都应该明白。他是什么人,你应该早就清楚了,苦心经营这么多年,你认为他会甘心将这些功劳拱手让给别人吗?哪怕是自己的兄弟?你就算是世间独有的一朵解花语,也不可能成为他身后的助力,而我不同,我身后……”

    “够了!萧姑娘,我念你远离故土多次容忍你,可是并不代表我就可以任你在这里挑拨是非。我不管他们兄友弟恭也罢,反目成仇也罢,那也是他们男人之间的事。什么助力、什么算计,你也太小看他们的能力了,若是胸中有沟壑,要那些助力有何用,若是烂泥扶不上墙,要那些助力又有什么用?这个道理才是你应该想的。你对二爷什么意思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不用在我这里编排什么,有什么法子只管在他身上使去。若是你能在他心里争得一席之位,那我提前恭喜你,若是你片瓦不沾,我也只能说抱歉了。人生之路何其短,你有尚好的家世背景,有绝佳的容颜才情,又何必将自己逼至如此地步?这些话我第一次对你说,也是最后一次对你说,还有,以后没什么事就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我给你三天时间,你若是得了他的心,我允许你执妾礼给我敬茶,若是得不到他的心,我也只好请你走人,毕竟未婚女子久居他府,与你名声不利!”原来,有些话一旦说破竟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是不是女人一旦怀孕有了孩子,有些想法也会随之改变?林倾宸说完这些话时,心里竟然没有任何波澜。也许,以后面对这样多情的女子时,她不能再一味姑息了,该出手的时候就要果断出手。

    而萧若桑被林倾宸的一席话惊得差点晕过去,这么说就是她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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