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 雪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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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距离发现julie和卓风的奸情已经过去一个月。那时的我内心非常煎熬,于是拿起相机,什么也没说就出走了,这一走,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天天气不错,我背着包乘车前往华盛顿州,我的目的地是olympic山——
“请问olympic山怎么走?”卓敬风经过几天周折,按照地图上的线路,已经徒步走到山脚附近。他一路上餐风露宿,看起来沧桑不少。
“你说的是olympic公园吗?就在前面不远,往北走就到了。”街边的司机非常友好。
卓敬风道谢后,朝前方行进。他已经准备好一包的粮食,准备到山上打持久战。
其实这一去,他根本没有打算回家,甚至已经下了必死的决心。
公园内有管辖范围,不过他显然不打算在范围内活动,他跟那些出门野营的家伙可不同,山顶美景才是他的诉求。
作为自然摄影师,想要拍出惊艳绝伦的珍贵照片就必须具备和自然对抗的决心和力量。越是险奇的景观,越是如此。
卓敬风爱好自然摄影,喜欢极致景观,以前因为害怕不敢尝试,现在的他觉得生无可恋,胆子也就大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哪怕是爬火山,恐怕他的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作为一名没有什么探险经验的学生,他这样冒然爬山,无异于玩命。事实证明,他的确在玩命。
起初的山路还算好走,坡度较缓,除了对体力考验外,没有多余的要求。这几天他觉得太简单了,饿了吃粮食。困了就扎起帐篷睡觉,生活简单安逸。然而冒险毕竟和野游是两码事,直到第七天。他发现包里的粮食所剩无几,才后悔万分。
没有经验的他陷入了绝境。进退两难。想退,来时的路已经找不到,想进,没有粮食只能活活饿死。
原来绝境就是这样,就像现在,卓敬风盯着包里最后一袋压缩饼干,只剩苦笑。
看来死期马上就要到了。可惜的是,还没拍到雪山的奇美壮观,一切就结束了。他本以为至少自己会在雪山上冻死,没想到刚爬上半山腰就失败了。
夕阳洒满林间。他升起火堆,坐在一旁烤火,包里唯一剩下的食物只有一瓶罐装啤酒了。
他仰头使劲灌了一口,从来没感觉到这么畅快淋漓。
火焰节节高涨,燃烧的树枝发出啪啪声响。几点火星溅出。要是能猎到野味,该是多么应景啊。
他躺在地上,望着满天繁星,星斗比平时看得更多更大,密密麻麻散布头顶。正当他欣赏美景。舒展身体的时候,树丛里发出细微声响,嚓嚓、嚓嚓,听的人心惊胆战。
难道是野兽?熊?豹子?狼?野猪?
卓敬风一个翻滚从地上坐起,动也不敢动。他这时候才想起来该带一把枪防身,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如果是狼,他还有火可以做武器驱赶,如果是豹子之类的,他觉得完全没有活着的希望了。
尽管他有想死的心,然而真正遇到危险时,求生的本能还是十分强烈。
他紧张得咽了口唾沫,抓起火堆里一根粗大的木棍,慢慢起身朝四周比划,借此壮胆。
树丛里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听起来似乎不止一只,至少有两三只在朝自己奔来。
天还没黑透,浅蓝的天空就像有魔力似的,把人的魂魄往上吸引。卓敬风的双脚感觉轻飘飘的,身子也跟着轻飘飘的,头因为饥饿迷迷糊糊,眼前出现雪花点。
“谁!别过来!”他使劲摇头醒脑,连叫喊都用上了。
朝四周转圈,只感觉天昏地暗,汗水从额头渗出,手上的火把也快熄灭了。
他猛地一回头,草丛里冲出一头麋鹿。麋鹿见到火堆好像害怕了,四蹄不断在原地打圈。
这时,身后连着两声枪响,麋鹿应声倒地,卓敬风跟着吓得一个战栗跌倒在地,树丛里出来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
男人见到卓敬风,也吓了一跳,随后把手上的猎枪竖起,背在身后。
“你不用害怕,一只麋鹿而已。”他见卓敬风吓得牙齿打颤,笑着说。
“你、你不知道麋鹿是、是保护动物吗?”他指着地上的动物害怕得叫道。
“食物不够的情况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男人走近他,卓敬风这才注意他背后的巨大背包,还有那顶牛仔帽下覆满胡须的沧桑的脸。
男人蹲在麋鹿旁,从腰上抽出匕首,就地割起肉来。
“你、你是探险家?”卓敬风稍微缓过劲,颤抖着问。
“我倒喜欢探险家这个称呼。”他朗然一笑,“你的火堆不错,用来烧烤正是时候。”
卓敬风被他的话惹怒了,“你到底是什么人?从哪冒出来的?吓我也就罢了,还要侵占地盘,也太不道德了。”
那个牛仔男人侧头看了他一眼,“我叫肖笙,可以说是个探险家,也可以说是个摄影师。不过小兄弟,我看你不像个会探险的人,怎么一个人上山来了?”
“肖笙?”卓敬风恍然大悟,从地上弹起来指着他,“你是肖笙!?”
肖笙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嗯,我是肖笙,怎么?小兄弟认识我?”
“哼,不认识。”卓敬风气急败坏,“你凭什么说我不会探险,难道这天底下只有你会探险?”
“你要是会探险,怎么连把枪都不带,拿木棍当武器?”他看向他握住木棍的手,扬起头提示。
卓敬风像躲瘟疫似的,立马将木棍撇到一边,“谁说我没带枪?我、我一着急没想起来。”
肖笙看出他在逞强,没再多说什么,温和地摇头笑笑,割下一条鹿腿。
卓敬风站在一旁盯着他的动作,觉得残忍,转身走向一边。他想起刚才那罐啤酒,四下寻找,结果啤酒正可怜的躺在帐篷旁,已经差不多流干了。
“真是够倒霉的!”他自言自语。
肖笙那边从包里拿出用具开始了烧烤。卓敬风坐得远远的,看都没看他。直到烤肉的香味传开,他终于忍不住朝那边望了望,当看到肖笙熟练的动作和专业用具时,内心惊叹不已。
尽管他饿得够呛,也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一扭头,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肖笙发现他幼稚的举动,故意拉长声音引you他,“哟,真是香啊,味道一定不错。哈哈。”
这时候不仅制造这么香的味道,还说这种话,这不是故意折磨自己吗!卓敬风怨气不小,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地上硬撑。
都怪自己没做好准备,现在可好,只能看别人吃肉,自己喝西北风了。他揉了揉肚子,咽了咽口水。
“咕……”肚子毫无征兆地大叫一声,绵延到附近清清楚楚。
哎,我说这时候你叫什么,你这不是投降了吗!他拍肚子恨肚不成钢。
“小兄弟饿了吧,过来一起吃吧,这些我一个人吃不完。”肖笙露出善意的微笑,把烤好的鹿肉递给他。
当时,距离发现julie和卓风的奸情已经过去一个月。那时的我内心非常煎熬,于是拿起相机,什么也没说就出走了,这一走,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天天气不错,我背着包乘车前往华盛顿州,我的目的地是olympic山——
“请问olympic山怎么走?”卓敬风经过几天周折,按照地图上的线路,已经徒步走到山脚附近。他一路上餐风露宿,看起来沧桑不少。
“你说的是olympic公园吗?就在前面不远,往北走就到了。”街边的司机非常友好。
卓敬风道谢后,朝前方行进。他已经准备好一包的粮食,准备到山上打持久战。
其实这一去,他根本没有打算回家,甚至已经下了必死的决心。
公园内有管辖范围,不过他显然不打算在范围内活动,他跟那些出门野营的家伙可不同,山顶美景才是他的诉求。
作为自然摄影师,想要拍出惊艳绝伦的珍贵照片就必须具备和自然对抗的决心和力量。越是险奇的景观,越是如此。
卓敬风爱好自然摄影,喜欢极致景观,以前因为害怕不敢尝试,现在的他觉得生无可恋,胆子也就大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哪怕是爬火山,恐怕他的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作为一名没有什么探险经验的学生,他这样冒然爬山,无异于玩命。事实证明,他的确在玩命。
起初的山路还算好走,坡度较缓,除了对体力考验外,没有多余的要求。这几天他觉得太简单了,饿了吃粮食。困了就扎起帐篷睡觉,生活简单安逸。然而冒险毕竟和野游是两码事,直到第七天。他发现包里的粮食所剩无几,才后悔万分。
没有经验的他陷入了绝境。进退两难。想退,来时的路已经找不到,想进,没有粮食只能活活饿死。
原来绝境就是这样,就像现在,卓敬风盯着包里最后一袋压缩饼干,只剩苦笑。
看来死期马上就要到了。可惜的是,还没拍到雪山的奇美壮观,一切就结束了。他本以为至少自己会在雪山上冻死,没想到刚爬上半山腰就失败了。
夕阳洒满林间。他升起火堆,坐在一旁烤火,包里唯一剩下的食物只有一瓶罐装啤酒了。
他仰头使劲灌了一口,从来没感觉到这么畅快淋漓。
火焰节节高涨,燃烧的树枝发出啪啪声响。几点火星溅出。要是能猎到野味,该是多么应景啊。
他躺在地上,望着满天繁星,星斗比平时看得更多更大,密密麻麻散布头顶。正当他欣赏美景。舒展身体的时候,树丛里发出细微声响,嚓嚓、嚓嚓,听的人心惊胆战。
难道是野兽?熊?豹子?狼?野猪?
卓敬风一个翻滚从地上坐起,动也不敢动。他这时候才想起来该带一把枪防身,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如果是狼,他还有火可以做武器驱赶,如果是豹子之类的,他觉得完全没有活着的希望了。
尽管他有想死的心,然而真正遇到危险时,求生的本能还是十分强烈。
他紧张得咽了口唾沫,抓起火堆里一根粗大的木棍,慢慢起身朝四周比划,借此壮胆。
树丛里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听起来似乎不止一只,至少有两三只在朝自己奔来。
天还没黑透,浅蓝的天空就像有魔力似的,把人的魂魄往上吸引。卓敬风的双脚感觉轻飘飘的,身子也跟着轻飘飘的,头因为饥饿迷迷糊糊,眼前出现雪花点。
“谁!别过来!”他使劲摇头醒脑,连叫喊都用上了。
朝四周转圈,只感觉天昏地暗,汗水从额头渗出,手上的火把也快熄灭了。
他猛地一回头,草丛里冲出一头麋鹿。麋鹿见到火堆好像害怕了,四蹄不断在原地打圈。
这时,身后连着两声枪响,麋鹿应声倒地,卓敬风跟着吓得一个战栗跌倒在地,树丛里出来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
男人见到卓敬风,也吓了一跳,随后把手上的猎枪竖起,背在身后。
“你不用害怕,一只麋鹿而已。”他见卓敬风吓得牙齿打颤,笑着说。
“你、你不知道麋鹿是、是保护动物吗?”他指着地上的动物害怕得叫道。
“食物不够的情况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男人走近他,卓敬风这才注意他背后的巨大背包,还有那顶牛仔帽下覆满胡须的沧桑的脸。
男人蹲在麋鹿旁,从腰上抽出匕首,就地割起肉来。
“你、你是探险家?”卓敬风稍微缓过劲,颤抖着问。
“我倒喜欢探险家这个称呼。”他朗然一笑,“你的火堆不错,用来烧烤正是时候。”
卓敬风被他的话惹怒了,“你到底是什么人?从哪冒出来的?吓我也就罢了,还要侵占地盘,也太不道德了。”
那个牛仔男人侧头看了他一眼,“我叫肖笙,可以说是个探险家,也可以说是个摄影师。不过小兄弟,我看你不像个会探险的人,怎么一个人上山来了?”
“肖笙?”卓敬风恍然大悟,从地上弹起来指着他,“你是肖笙!?”
肖笙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嗯,我是肖笙,怎么?小兄弟认识我?”
“哼,不认识。”卓敬风气急败坏,“你凭什么说我不会探险,难道这天底下只有你会探险?”
“你要是会探险,怎么连把枪都不带,拿木棍当武器?”他看向他握住木棍的手,扬起头提示。
卓敬风像躲瘟疫似的,立马将木棍撇到一边,“谁说我没带枪?我、我一着急没想起来。”
肖笙看出他在逞强,没再多说什么,温和地摇头笑笑,割下一条鹿腿。
卓敬风站在一旁盯着他的动作,觉得残忍,转身走向一边。他想起刚才那罐啤酒,四下寻找,结果啤酒正可怜的躺在帐篷旁,已经差不多流干了。
“真是够倒霉的!”他自言自语。
肖笙那边从包里拿出用具开始了烧烤。卓敬风坐得远远的,看都没看他。直到烤肉的香味传开,他终于忍不住朝那边望了望,当看到肖笙熟练的动作和专业用具时,内心惊叹不已。
尽管他饿得够呛,也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一扭头,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肖笙发现他幼稚的举动,故意拉长声音引you他,“哟,真是香啊,味道一定不错。哈哈。”
这时候不仅制造这么香的味道,还说这种话,这不是故意折磨自己吗!卓敬风怨气不小,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地上硬撑。
都怪自己没做好准备,现在可好,只能看别人吃肉,自己喝西北风了。他揉了揉肚子,咽了咽口水。
“咕……”肚子毫无征兆地大叫一声,绵延到附近清清楚楚。
哎,我说这时候你叫什么,你这不是投降了吗!他拍肚子恨肚不成钢。
“小兄弟饿了吧,过来一起吃吧,这些我一个人吃不完。”肖笙露出善意的微笑,把烤好的鹿肉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