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徐凤年与舒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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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之上,云层之中,乌云密布,已有大雨倾盆的兆头。
三百弓箭手,一百客卿武者,皆是江湖之中成名已久的高手。
二公子徐凤年瞥了一眼身旁舒羞胸脯,横看成岭侧成峰,啧啧感慨道:
“好汹涌的江湖!”
舒羞察觉其目光,傲然挺了挺,眉眼带笑,道:
“二公子,见江湖凶险,不如入江湖体验一番,十八班武艺,皆个涉略。”
时隔二十多年,再度上徽山,老剑神已是独臂老人。
本站着打瞌睡,闭眼走路,耳观四方,听闻二人此言,纵是花丛老手,老不要脸,此刻亦是老脸微有些挂不住。
这北凉王府,就没有一个正常人。
前些时日,还觉得这二公子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是为兄长徐千秋所累。
如今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天下乌鸦一般黑!
老头儿脑海之中,忽地闪过斩魔台之上画面,抱着绿袍儿亲亲吻吻,摸摸索索……
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仪门离牯牛降不是很远,约莫二三里地,便可抵达。
牯牛降外,是一块大平地,那便是大雪坪所在。
的确是个死人的好地方,便于埋尸。
二公子徐凤年头疼道:“四百多人,尽是一流二流高手,如此扎堆,外加几百号死士,这怎么过去?”
老剑神没好气道:“老夫一人,倒是可以轻松穿过,至于你嘛,想硬碰硬死磕的话,就等着全部交代在这里好了。
一个大家族,几百年基业,岂会是吃素吃出来的?
至于如何过去,有你哥在,自是不用老夫操心。
徐骁让我护你哥游历江湖,可这一路走来,他处处先手,走一步,料敌十步。
老夫全然被当成摆设,毫无机会出手。”
老头儿冷哼一声,闭眼打起瞌睡来。
心中略微感伤,暗道:“如此豪族,枉费老夫当年一番心血,族中好不容易出个轩辕敬城,竟还窝里反。
这参天大树,在轩辕大磐手重,早已肚里中空,如今,终于要倒了。”
.
.
大雪坪。
中年书生迎风慢行,衣袖翩翩,卓尔不群。
隐忍二十年,这一刻,终于峥嵘毕露。
一路走来,不停咳嗽,渗出血丝。
一步一世界,一息一千年。
漫步而行,缓缓而来,轩辕敬城想了许多事情,有好有坏,有荣有辱,有起有伏。
停下脚步,望向大雪坪尽头,喃喃道:
“二十多年,我终于,还是选择走到了这里。”
大雪坪尽头,一魁梧身影,负手而立,白发飘飘。
二十年前,便已满头白发,如今,老人竟双鬓复青黑。
驻颜有术!
亦是境界稳固提升之兆。
老人不苟言笑,站于牯牛降府邸门口,一夫当关,气势雄伟。
徽山之上,唯有此人,方有资格论及那石碑之语,“享陆地清福”。
他便是徽山轩辕一族老祖,轩辕大磐!
白发老人眼神凌厉,声若洪钟,无怒自威,道:
“敬城,读书可曾读到与天地共鸣?”
大雪坪之上,浑厚嗓音,无尽激荡。
牯牛降屋檐下,挂有一串风铃,因山巅劲风吹拂,终年叮咚叮咚响不停。
此时,反而寂静无声。
如同被勒住脖子的将死之人。
轩辕敬城平声静气,道:“是否天象,试过便知。”
在轩辕家族之中,轩辕大磐一言九鼎,便是族长,亦需由他亲赐方可继位。
这个老人,已大权在握一甲子,如今更是境界稳固,修为去大增,已达返璞归真之境。
对轩辕敬诚这叛逆后生,他并未将其放在心上,便是入了指玄,那又如何?
能杀天象?
负手而立,白发飘飞,豪迈大笑,道:
“我倒要看看,你这不肖子孙,能否熬得过百招!”
轩辕敬城不再刻意,苦苦压抑境界,抬手,起手式,右脚踩出一步,左脚微微屈膝。
一手探出,一手回揽。
妙不可言!
刹那间,天上乌云旋转如龙卷,骤然下降。
轩辕敬城轻声道:“我撼昆仑!”
.
.
长房大宗,后院。
少妇面容清冷,静静望着酒炉,火候渐足。
酒名当归,夹以徽山老茶,雨前茶叶,及每逢中秋摘下的桂子。
该酒,色泽金黄透明,又微带青碧,酒香兼有茶香与桂香。
入口微苦,细细品尝,却绵甜长久,余味无穷。
此酒,契合苦尽甘来之意。
在徽山上,却不流行。
徽山又名摇招山,古书《山海经》,于雄山志之中记载,摇招之山,多桂树。
轩辕世家占据这洞天福地后,独享清福数百年,约莫是福不长久,气运渐少,连带着老桂树,皆一棵棵相继死去。
去年,甚至连那棵性命比龙虎山一千六百年天师府还要长久的两千年老桂,被取名唐桂的仅剩一棵桂树,也已凋零。
故而,这当归桂子酒,除去去年摘下桂子酿就的,如今几坛子酒,已终成绝响。
徽山皆知,嫡长房轩辕敬城,是个荒唐人,嗜好以圣贤书下当归酒。
老一辈更记得,每逢轩辕青锋生日,这名曾痴心妄想,要考取下山功名,死活不愿习武的读书人,都会带着年幼女儿,去唐桂那边刻下身高。
只是,十五岁后,早熟世故的轩辕青锋,便将此事当作耻辱,不愿再做。
与父亲也愈行愈远。
这些年,唯有黄放佛屈指可数几人,与那书生谈得来的客卿,才有口福喝上一壶色呈琥珀的桂子苦酒。
轩辕敬城喝酒,喜欢那苦味,不负怪人的印象。
轩辕敬城每年酿当归酒,共有三坛,两坛都让人送来庭院,自己只余一坛。
所以,他从来都是喝不够。
而这里,却是从来不喝,任由年年两坛酒搁着闲置。
年复一年,酒坛子越多,酒香也愈发醇厚。
今日,她终于启封一坛酒,搬来一套尘封多年的酒具。
酒具,是那男人自制而成。
除了习武,那人仿佛没有不擅长之事。
独坐一旁,盛了一杯酒,放于桌上,好似对于喝与不喝,犹豫不决。
入第一楼以来,她总是那般果决。
此刻,却颇有些犹豫不决。
没来由地,她略有些恼恨自己,伸手猛地拍掉酒杯。
半响后,起身,又去拿回酒杯。
却未倒酒,而是怔怔看着杯底,被底所在,刻有两行小字,字迹清逸出尘: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许久,倒满杯,一饮而尽。
眼眶忽有些湿润,鼻尖微酸。
砰!
一把将那杯子摔碎,碎片四溅,声音清脆,冷然道:
“来人!”
二十余黑衣人,出现于瓦砾之间。
雍雅妇人紧咬嘴唇,道:“上大雪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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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之上,云层之中,乌云密布,已有大雨倾盆的兆头。
三百弓箭手,一百客卿武者,皆是江湖之中成名已久的高手。
二公子徐凤年瞥了一眼身旁舒羞胸脯,横看成岭侧成峰,啧啧感慨道:
“好汹涌的江湖!”
舒羞察觉其目光,傲然挺了挺,眉眼带笑,道:
“二公子,见江湖凶险,不如入江湖体验一番,十八班武艺,皆个涉略。”
时隔二十多年,再度上徽山,老剑神已是独臂老人。
本站着打瞌睡,闭眼走路,耳观四方,听闻二人此言,纵是花丛老手,老不要脸,此刻亦是老脸微有些挂不住。
这北凉王府,就没有一个正常人。
前些时日,还觉得这二公子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是为兄长徐千秋所累。
如今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天下乌鸦一般黑!
老头儿脑海之中,忽地闪过斩魔台之上画面,抱着绿袍儿亲亲吻吻,摸摸索索……
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仪门离牯牛降不是很远,约莫二三里地,便可抵达。
牯牛降外,是一块大平地,那便是大雪坪所在。
的确是个死人的好地方,便于埋尸。
二公子徐凤年头疼道:“四百多人,尽是一流二流高手,如此扎堆,外加几百号死士,这怎么过去?”
老剑神没好气道:“老夫一人,倒是可以轻松穿过,至于你嘛,想硬碰硬死磕的话,就等着全部交代在这里好了。
一个大家族,几百年基业,岂会是吃素吃出来的?
至于如何过去,有你哥在,自是不用老夫操心。
徐骁让我护你哥游历江湖,可这一路走来,他处处先手,走一步,料敌十步。
老夫全然被当成摆设,毫无机会出手。”
老头儿冷哼一声,闭眼打起瞌睡来。
心中略微感伤,暗道:“如此豪族,枉费老夫当年一番心血,族中好不容易出个轩辕敬城,竟还窝里反。
这参天大树,在轩辕大磐手重,早已肚里中空,如今,终于要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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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坪。
中年书生迎风慢行,衣袖翩翩,卓尔不群。
隐忍二十年,这一刻,终于峥嵘毕露。
一路走来,不停咳嗽,渗出血丝。
一步一世界,一息一千年。
漫步而行,缓缓而来,轩辕敬城想了许多事情,有好有坏,有荣有辱,有起有伏。
停下脚步,望向大雪坪尽头,喃喃道:
“二十多年,我终于,还是选择走到了这里。”
大雪坪尽头,一魁梧身影,负手而立,白发飘飘。
二十年前,便已满头白发,如今,老人竟双鬓复青黑。
驻颜有术!
亦是境界稳固提升之兆。
老人不苟言笑,站于牯牛降府邸门口,一夫当关,气势雄伟。
徽山之上,唯有此人,方有资格论及那石碑之语,“享陆地清福”。
他便是徽山轩辕一族老祖,轩辕大磐!
白发老人眼神凌厉,声若洪钟,无怒自威,道:
“敬城,读书可曾读到与天地共鸣?”
大雪坪之上,浑厚嗓音,无尽激荡。
牯牛降屋檐下,挂有一串风铃,因山巅劲风吹拂,终年叮咚叮咚响不停。
此时,反而寂静无声。
如同被勒住脖子的将死之人。
轩辕敬城平声静气,道:“是否天象,试过便知。”
在轩辕家族之中,轩辕大磐一言九鼎,便是族长,亦需由他亲赐方可继位。
这个老人,已大权在握一甲子,如今更是境界稳固,修为去大增,已达返璞归真之境。
对轩辕敬诚这叛逆后生,他并未将其放在心上,便是入了指玄,那又如何?
能杀天象?
负手而立,白发飘飞,豪迈大笑,道:
“我倒要看看,你这不肖子孙,能否熬得过百招!”
轩辕敬城不再刻意,苦苦压抑境界,抬手,起手式,右脚踩出一步,左脚微微屈膝。
一手探出,一手回揽。
妙不可言!
刹那间,天上乌云旋转如龙卷,骤然下降。
轩辕敬城轻声道:“我撼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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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大宗,后院。
少妇面容清冷,静静望着酒炉,火候渐足。
酒名当归,夹以徽山老茶,雨前茶叶,及每逢中秋摘下的桂子。
该酒,色泽金黄透明,又微带青碧,酒香兼有茶香与桂香。
入口微苦,细细品尝,却绵甜长久,余味无穷。
此酒,契合苦尽甘来之意。
在徽山上,却不流行。
徽山又名摇招山,古书《山海经》,于雄山志之中记载,摇招之山,多桂树。
轩辕世家占据这洞天福地后,独享清福数百年,约莫是福不长久,气运渐少,连带着老桂树,皆一棵棵相继死去。
去年,甚至连那棵性命比龙虎山一千六百年天师府还要长久的两千年老桂,被取名唐桂的仅剩一棵桂树,也已凋零。
故而,这当归桂子酒,除去去年摘下桂子酿就的,如今几坛子酒,已终成绝响。
徽山皆知,嫡长房轩辕敬城,是个荒唐人,嗜好以圣贤书下当归酒。
老一辈更记得,每逢轩辕青锋生日,这名曾痴心妄想,要考取下山功名,死活不愿习武的读书人,都会带着年幼女儿,去唐桂那边刻下身高。
只是,十五岁后,早熟世故的轩辕青锋,便将此事当作耻辱,不愿再做。
与父亲也愈行愈远。
这些年,唯有黄放佛屈指可数几人,与那书生谈得来的客卿,才有口福喝上一壶色呈琥珀的桂子苦酒。
轩辕敬城喝酒,喜欢那苦味,不负怪人的印象。
轩辕敬城每年酿当归酒,共有三坛,两坛都让人送来庭院,自己只余一坛。
所以,他从来都是喝不够。
而这里,却是从来不喝,任由年年两坛酒搁着闲置。
年复一年,酒坛子越多,酒香也愈发醇厚。
今日,她终于启封一坛酒,搬来一套尘封多年的酒具。
酒具,是那男人自制而成。
除了习武,那人仿佛没有不擅长之事。
独坐一旁,盛了一杯酒,放于桌上,好似对于喝与不喝,犹豫不决。
入第一楼以来,她总是那般果决。
此刻,却颇有些犹豫不决。
没来由地,她略有些恼恨自己,伸手猛地拍掉酒杯。
半响后,起身,又去拿回酒杯。
却未倒酒,而是怔怔看着杯底,被底所在,刻有两行小字,字迹清逸出尘: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许久,倒满杯,一饮而尽。
眼眶忽有些湿润,鼻尖微酸。
砰!
一把将那杯子摔碎,碎片四溅,声音清脆,冷然道:
“来人!”
二十余黑衣人,出现于瓦砾之间。
雍雅妇人紧咬嘴唇,道:“上大雪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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