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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养鸟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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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起来,杜康头痛的揉揉脑袋,虽说没有人灌他,可伏特加实在够劲,再加上又是在老莫那种地方吃的,美食当前,他胃口大开难免有些喝多。

    起床喝了杯水,让老妈一顿埋怨,嫌弃他喝的太多,不注意身体。

    在享受家人关怀的同时,杜康难免有些厌烦,只好说“出去做生意,总得跟人喝点酒,下次一定注意。

    对了,我放在桌上的刀叉呢?”

    昨天他回来,已经很晚,就将那三副刀叉放在桌上,谁知现在一看竟然没了。

    “让你妹妹拿出去玩了。”

    那可是老莫的餐具,你竟然让她拿出去玩。

    连牙都顾着刷,赶紧跑出去,就看到囡囡正跟几个小朋友拿着刀叉玩耍。

    看模样正在过家家,拿着刀叉分食物。

    “将刀叉给我。”

    “不给,这是我的。”

    “你的不能这么玩。”

    实在不给,杜康只能连哄带骗夺过来,囡囡哇的一声哭了。

    听到动静,刘芸出来埋怨道“多大个人了,为了几个刀叉,还弄哭妹妹。”

    “这不怨我,谁让她拿我的刀叉。”

    “给她玩玩又怎么了。”

    杜康无语,你要是让她拿着吃饭,用在正途上没问题,但不能这么糟蹋。

    “这是银子做的。”

    “真的?”

    刘芸只顿时愣住,夺过刀叉仔细看,发现他这刀叉的确是银质的。

    最初看到的时候她还没注意,便让囡囡拿去玩,要知道这是银的,说什么也不可能给她。

    “你从哪弄的这玩意?”

    “这是我从老莫弄的。”

    “城西那个老莫?”

    “当然,咱四九城除了那个老墨,哪还有餐厅用银质的餐具。”

    再看老妈,已经很是珍重的将刀叉收起来,这么好的餐具,又是在老莫这种地方拿的,留着收藏都行,那能给小孩玩。

    囡囡哭的一抽一抽的,正等着老妈去哄,结果等了半天还没等到,偷偷从指头缝查看情况,见到这一幕顿时愣住,也不抽了。新

    小脑袋瓜懵懵的,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她这家里的小公主,怎么被人抛弃。

    吃过饭杜康前往木槿轩查看,刚到大门口,就看到几个人正在那里围观。

    “不去干活都在这里干什么?”

    “你看看里面这么小的一个鸟,竟然在捕食喜鹊。”

    杜康过去便发现,竟然是一个不过麻雀大小的鸟儿,正在对一只喜鹊发动攻击。

    那娇小的体型与喜鹊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如同小孩与成年人的对比。

    但偏偏就是这不过麻雀大小的鸟儿,勇敢地发起攻击,喜鹊只能勉强支撑,挣扎着不被它杀死。

    “老大,你说这什么鸟怎么这么猛?”

    “伯劳。”

    伯劳鸟是一种食肉鸟类,不过跟麻雀大小,事实上它也跟麻雀算得上近亲,同属雀形目。

    只是不同于麻雀,伯劳生性凶猛,通常以昆虫为食。

    素有“小猛禽”之称,猛到什么程度?

    不过麻雀般的体型,却会捕获青蛙、老鼠甚至其他小型鸟类。

    就看这个,竟然敢对体型比它大几倍的喜鹊发起攻击,就知道它有多猛。

    以至于伯劳有屠夫鸟之称。

    鸟中屠夫啊,不过他喜欢,想要养这么一个猛禽。

    喜欢鸟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为了配合人兽合一,呸呸呸,是视野共享。

    不同于寻宝鼠,只能钻耗子洞,鸟类可是能在天空飞翔。

    呃,正儿八经的飞翔,别给我想歪了。

    在天空飞翔是人类长久以来的梦想,为此不知做了多少努力,但一直无法成功,若是借助视野共享呢,他不是能够在天空飞翔,享受在空中飞翔的快感。

    当即控制寻宝鼠出去,窜到伯劳身后。

    正对喜鹊这块大肥肉发起攻击的伯劳,虽然也看到了小老鼠,但只是歪头看了眼,没有将它当回事。

    它眼里只有喜鹊,这个更大更肥的肥肉,喜鹊已经被他弄断翅膀无法逃走,这才是最好的美食。

    见此,杜康心中一喜,指挥寻宝鼠往前一扑,直接扑到伯劳背上,用两只前爪牢牢抓住它的翅膀,将它控制在原地。

    然后杜康猛跑几步上去,便将这只伯劳抓到手中。

    这举动看着一群人狂晕,刘二蛋询问“老大你抓它干什么?”

    “我准备养着。”

    “小鸟只能从出生以后开始养,这种野生的养不熟。”

    “我会注意的。”

    杜康根本不管,凭他的驯兽术,养只鸟还不是轻而易举,很快就能配合视野共享,让他在天空飞翔。

    而且还可以享受玩鸟的乐趣。

    玩鸟听着简单,其实有很多的技巧,不是说你随便买只鸟放在那里便是玩鸟。

    怎么玩?如何玩?那才是重点。

    论玩法,最出名也是最装逼的,大概是叫远、跟飞以及放飞。

    这三个很好理解,叫远,是鸟儿在远处,你一喊它的名字,鸟儿就会飞过来落在身上,任你抚摸。

    跟飞是你骑着车在前面跑,鸟儿在后面跟着飞,有时还会跑到前面。

    行走中飞鸟为伴,也是很耀眼的行为。

    至于放飞,更好,而且不用像跟飞那样,受到场地限制,还得骑着车跑,可以站在原地。

    把鸟儿放在手臂上,手臂一抬,鸟儿飞出去,在外面盘旋一圈回来。

    这是多么装逼的事,能享受到同伴羡慕的目光。

    然而,最出名最装逼也代表着最困难,鸟是有翅膀的,如何保证它在脱离鸟笼之后,不会一飞冲天,一去不回,这是个最大难题,再厉害的鸟界大神都无法保证百分之百成功。

    一旦鸟儿受惊,一飞冲天,那主人就只能看着它越飞越远,装逼不成,成笑话。

    而他没这个顾虑,训练好之后,寻宝鼠天天在他兜里呆着都不会跑,伯劳还会跑?

    没事的时候找个人多的地方,将伯劳放飞,眼看着伯劳在周围盘旋几圈,然后他一声呼喝,迅速飞回落在手上,那效果绝对羡煞一众围观者。

    而且这样还有个而且这样还有个好处,玩鸟有个形容词叫提笼架鸟。

    说的是养鸟的两种方法,要么放笼子里养,要么用绳子拴住,放架子上。

    却从没有人说不栓绳就带鸟出去玩,实在是怕它一飞冲天一去不回,倾注的无数心血,瞬间白费。

    这不是可能,而是一定。

    只看人吃肉没看人受苦,不栓绳子将鸟遛出去玩的不是没有,要不然也不会有放飞叫远这样的玩法。

    但在装逼的背后,是不知多少心血白费。

    没一定能耐,敢不带绳遛鸟,绝对哭晕在厕所的节奏。

    而他就敢不栓绳,有视野共享,哪怕飞出去也能控制它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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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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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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