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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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是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小镇上的普通工人。他自小就酷爱作画,尤其擅长画牡丹。每逢休假日,布朗便自个儿来到小镇一角支起画摊,为路人和参观旅游者现场作画,以挣些钱补贴家用。
这天上午,布朗现场给几位客人各画了一幅《红牡丹》,每作一幅,都会博得围观者的赞赏声。
不知何时,他的画摊前来了一位蓄满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只见他挤到前面,掏出一扎票子往画摊上一扔,牛气十足地说:“给我作十幅《红牡丹》,我要一幅一景的!”
布朗见来了一宗大生意,就朝对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开始执笔作画。不到一个时辰,十幅姿态迥异的《红牡丹》一气呵成。
众人一见,不禁咂舌惊叹,络腮胡子更是惊呆了,连声称好!
傍晚时分,络腮胡子再次来到布朗画摊前,一直等到收摊才凑近布朗说:“小伙子,我观察你已经很久了,真是出手不凡啊!”
布朗有些疑惑,顿了顿问道:“先生,您是——”
络腮胡子仰面微笑,忙从口袋里搜出一张名片送过来。布朗接过名片,不觉一惊,这个络腮胡子居然就是纽约画廊的一代大师弗雷德先生!
布朗受宠若惊,赶紧说:“不敢不敢,我早就听说过大师了……”“不,你的画作已经达到一定境界,并不比我们画廊里任何画家差,尤其是你作的《红牡丹》,更是出神入化,已远非他人可比!”
弗雷德将布朗邀请到小镇最豪华的一家酒吧共进晚餐。两人一边谈画,一边饮酒,酒酣耳热之际,弗雷德捋了捋他的络腮胡子,对布朗吐出真言:近来,纽约画廊正在筹备一次国际性画赛,他想请布朗作画参赛。
布朗听到这个消息欣喜不已,这正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啊。布朗欲开口致谢时,弗雷德又接着说:“这次大赛意义深远,你务必竭尽全力画一幅《红牡丹》参赛,以期一举夺冠!”餐毕,他们约定好交画的时间和地点才分手。
自此,布朗闭门作画,但不知何故,以前作画信手拈来,可这次他是画了又撕,撕了又画,转眼三天过去,始终没有画出一幅令自己满意的《红牡丹》。
布朗想,这样下去,肯定作不了画,于是停下手中的画笔,前往小镇的花园,在一片灿烂的红牡丹丛中静静地呆了一整天……一周过去,布朗累得胃大出血,终于完成自己的得意之作,并起名为“血牡丹”。
布朗把他的参赛作品《血牡丹》送至预订宾馆时,弗雷德看后眼睛都拉直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弗雷德竖起大拇指夸个不迭:“杰作啊,杰作!”弗雷德忙拿出笔,迫不及待地在画作落款处署上“弗雷德荐”。
纽约画廊的画赛如期举行,正如弗雷德所预言的那样,经来自世界各地的画家、教授层层现场评审,《血牡丹》最终荣获此次大赛特等奖。纽约各家媒体竞相报道,《血牡丹》一时成为大街小巷人们议论的焦点。
然而,当布朗看到相关报道后,脑子“轰”的一炸,差点气得昏死,《血牡丹》的作者竟是“弗雷德”而不是“布朗”。布朗赶紧打电话找弗雷德,弗雷德解释说:“在国际性画赛中,像你无名之辈的作品根本不可能获奖,甚至还不能入围,可我又害怕《血牡丹》无出头之日,所以,便将你的名字抹去,不过,奖金嘛,我一分钱不要,全归你所有……”
这个解释虽然十分牵强,但是布朗原谅了弗雷德:“那就这样吧,既然大赛已完,您就将那幅《血牡丹》还给我吧!”弗雷德一口答应了下来,并约好在哈雷酒吧会面。
几天后,布朗来到那哈雷酒吧。弗雷德依旧还是蓄着满脸的络腮胡子,只是比以前多了几分得意与欣慰。酒喝到深处,他却只字不提那幅画。布朗压抑心中满腔怒火,说:“老师,您还我那幅画吧?”
“你是说那幅《血牡丹》?”弗雷德装聋作哑起来。
“对,那可是我沥血之作啊……”
弗雷德并不在意他的请求,慢悠悠地说:“不就是一幅画吗?你再作一幅不就得了!”
“不,那是一幅很特别的画,恐怕我此生此世再也无法作出了。”
“什么很特别的画?《血牡丹》没有我的大名,岂能获奖?”
“老师,我只请求您还给我。”
“还给你可以,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弗雷德诡秘一笑。
“什么条件?”
“剁掉你的右手!”说着,“哐当”扔出一把利刃。
布朗心里一怔,无法相信这话是出自于一位名家之口。布朗的性格也犟,只见他拿起刀,咬着牙,吼道:“即便是剁掉双手,我也要索回那幅《血牡丹》!”说完,刀落指断,布朗右手的四个指头齐刷刷斩落下来……
然而,就在布朗坐出租车去医院的途中,出租车遭劫,布朗被劫匪打得头破血流,怀中的画也被抢走……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布朗总算保住一命。他做梦也不曾想到,那幅倾心之作给他带来的竟是杀身之祸!说不定真正的灾难还在后面,于是布朗决定离开这个小镇。
却说弗雷德原是一名画家,青年时代其作品频频获奖,后来不思进取,再也没有新作问世,甘心受聘于纽约画廊做了一位普通教员。那次获得国际大奖之后,《血牡丹》就成了他的最大资本,弗雷德本人也因此红及整个纽约城。数年之后,弗雷德跨入纽约巨富行列,不仅开了十几家画廊连锁店,还拥有三栋高级别墅,养了情妇。而在他常同情妇居住的那栋别墅里,就悬挂着那幅曾获得国际大奖的《血牡丹》……
弗雷德六十大寿喜庆之日,别墅门前窜出一个乞丐。负责保卫的保镖给他钱,不要,撵他走,撵了又来,那乞丐说要见他的主人,如果见不到主人,打死他也不走开。
保镖不得已只好报告弗雷德,弗雷德心想,今日既然是自己的大喜之日,也不必败兴,就下楼走到别墅的庭院前,门前果真站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弗雷德因为高兴多喝了几杯酒,走上前问道:“你是谁?”
“你忘了我是谁吗?”乞丐眼里充满仇恨的火光。
“我从来就不认识你!”说完,弗雷德转身就走。“慢!你不认识我,大概不会不认识这个吧—”
弗雷德掉过头去,只见乞丐正用双手举着一幅画:《血牡丹》!弗雷德忽然明白了什么,惊骇得浑身发抖,一头歪倒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个乞丐就是布朗!
为躲避弗雷德的追杀,布朗离开加利福尼亚州的那个小镇后,就长期隐居在一个偏僻小山村,他一边用左手苦练作画,一边靠给村人画人头像谋生。经过近十年的刻苦训练,他终于画出了最得意的一幅《血牡丹》。《血牡丹》完成之后,他便开始四处寻找弗雷德,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弗雷德的住址……
一百多年过去,纽约一家画廊里至今珍藏着两幅一模一样的“牡丹”画,一幅叫《血牡丹》,另一幅被人们称为《杀人画》。
布朗是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小镇上的普通工人。他自小就酷爱作画,尤其擅长画牡丹。每逢休假日,布朗便自个儿来到小镇一角支起画摊,为路人和参观旅游者现场作画,以挣些钱补贴家用。
这天上午,布朗现场给几位客人各画了一幅《红牡丹》,每作一幅,都会博得围观者的赞赏声。
不知何时,他的画摊前来了一位蓄满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只见他挤到前面,掏出一扎票子往画摊上一扔,牛气十足地说:“给我作十幅《红牡丹》,我要一幅一景的!”
布朗见来了一宗大生意,就朝对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开始执笔作画。不到一个时辰,十幅姿态迥异的《红牡丹》一气呵成。
众人一见,不禁咂舌惊叹,络腮胡子更是惊呆了,连声称好!
傍晚时分,络腮胡子再次来到布朗画摊前,一直等到收摊才凑近布朗说:“小伙子,我观察你已经很久了,真是出手不凡啊!”
布朗有些疑惑,顿了顿问道:“先生,您是——”
络腮胡子仰面微笑,忙从口袋里搜出一张名片送过来。布朗接过名片,不觉一惊,这个络腮胡子居然就是纽约画廊的一代大师弗雷德先生!
布朗受宠若惊,赶紧说:“不敢不敢,我早就听说过大师了……”“不,你的画作已经达到一定境界,并不比我们画廊里任何画家差,尤其是你作的《红牡丹》,更是出神入化,已远非他人可比!”
弗雷德将布朗邀请到小镇最豪华的一家酒吧共进晚餐。两人一边谈画,一边饮酒,酒酣耳热之际,弗雷德捋了捋他的络腮胡子,对布朗吐出真言:近来,纽约画廊正在筹备一次国际性画赛,他想请布朗作画参赛。
布朗听到这个消息欣喜不已,这正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啊。布朗欲开口致谢时,弗雷德又接着说:“这次大赛意义深远,你务必竭尽全力画一幅《红牡丹》参赛,以期一举夺冠!”餐毕,他们约定好交画的时间和地点才分手。
自此,布朗闭门作画,但不知何故,以前作画信手拈来,可这次他是画了又撕,撕了又画,转眼三天过去,始终没有画出一幅令自己满意的《红牡丹》。
布朗想,这样下去,肯定作不了画,于是停下手中的画笔,前往小镇的花园,在一片灿烂的红牡丹丛中静静地呆了一整天……一周过去,布朗累得胃大出血,终于完成自己的得意之作,并起名为“血牡丹”。
布朗把他的参赛作品《血牡丹》送至预订宾馆时,弗雷德看后眼睛都拉直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弗雷德竖起大拇指夸个不迭:“杰作啊,杰作!”弗雷德忙拿出笔,迫不及待地在画作落款处署上“弗雷德荐”。
纽约画廊的画赛如期举行,正如弗雷德所预言的那样,经来自世界各地的画家、教授层层现场评审,《血牡丹》最终荣获此次大赛特等奖。纽约各家媒体竞相报道,《血牡丹》一时成为大街小巷人们议论的焦点。
然而,当布朗看到相关报道后,脑子“轰”的一炸,差点气得昏死,《血牡丹》的作者竟是“弗雷德”而不是“布朗”。布朗赶紧打电话找弗雷德,弗雷德解释说:“在国际性画赛中,像你无名之辈的作品根本不可能获奖,甚至还不能入围,可我又害怕《血牡丹》无出头之日,所以,便将你的名字抹去,不过,奖金嘛,我一分钱不要,全归你所有……”
这个解释虽然十分牵强,但是布朗原谅了弗雷德:“那就这样吧,既然大赛已完,您就将那幅《血牡丹》还给我吧!”弗雷德一口答应了下来,并约好在哈雷酒吧会面。
几天后,布朗来到那哈雷酒吧。弗雷德依旧还是蓄着满脸的络腮胡子,只是比以前多了几分得意与欣慰。酒喝到深处,他却只字不提那幅画。布朗压抑心中满腔怒火,说:“老师,您还我那幅画吧?”
“你是说那幅《血牡丹》?”弗雷德装聋作哑起来。
“对,那可是我沥血之作啊……”
弗雷德并不在意他的请求,慢悠悠地说:“不就是一幅画吗?你再作一幅不就得了!”
“不,那是一幅很特别的画,恐怕我此生此世再也无法作出了。”
“什么很特别的画?《血牡丹》没有我的大名,岂能获奖?”
“老师,我只请求您还给我。”
“还给你可以,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弗雷德诡秘一笑。
“什么条件?”
“剁掉你的右手!”说着,“哐当”扔出一把利刃。
布朗心里一怔,无法相信这话是出自于一位名家之口。布朗的性格也犟,只见他拿起刀,咬着牙,吼道:“即便是剁掉双手,我也要索回那幅《血牡丹》!”说完,刀落指断,布朗右手的四个指头齐刷刷斩落下来……
然而,就在布朗坐出租车去医院的途中,出租车遭劫,布朗被劫匪打得头破血流,怀中的画也被抢走……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布朗总算保住一命。他做梦也不曾想到,那幅倾心之作给他带来的竟是杀身之祸!说不定真正的灾难还在后面,于是布朗决定离开这个小镇。
却说弗雷德原是一名画家,青年时代其作品频频获奖,后来不思进取,再也没有新作问世,甘心受聘于纽约画廊做了一位普通教员。那次获得国际大奖之后,《血牡丹》就成了他的最大资本,弗雷德本人也因此红及整个纽约城。数年之后,弗雷德跨入纽约巨富行列,不仅开了十几家画廊连锁店,还拥有三栋高级别墅,养了情妇。而在他常同情妇居住的那栋别墅里,就悬挂着那幅曾获得国际大奖的《血牡丹》……
弗雷德六十大寿喜庆之日,别墅门前窜出一个乞丐。负责保卫的保镖给他钱,不要,撵他走,撵了又来,那乞丐说要见他的主人,如果见不到主人,打死他也不走开。
保镖不得已只好报告弗雷德,弗雷德心想,今日既然是自己的大喜之日,也不必败兴,就下楼走到别墅的庭院前,门前果真站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弗雷德因为高兴多喝了几杯酒,走上前问道:“你是谁?”
“你忘了我是谁吗?”乞丐眼里充满仇恨的火光。
“我从来就不认识你!”说完,弗雷德转身就走。“慢!你不认识我,大概不会不认识这个吧—”
弗雷德掉过头去,只见乞丐正用双手举着一幅画:《血牡丹》!弗雷德忽然明白了什么,惊骇得浑身发抖,一头歪倒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个乞丐就是布朗!
为躲避弗雷德的追杀,布朗离开加利福尼亚州的那个小镇后,就长期隐居在一个偏僻小山村,他一边用左手苦练作画,一边靠给村人画人头像谋生。经过近十年的刻苦训练,他终于画出了最得意的一幅《血牡丹》。《血牡丹》完成之后,他便开始四处寻找弗雷德,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弗雷德的住址……
一百多年过去,纽约一家画廊里至今珍藏着两幅一模一样的“牡丹”画,一幅叫《血牡丹》,另一幅被人们称为《杀人画》。